临沭县医疗保障局转发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鲁医保函[2022]27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2022-06-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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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中医院,国大临沭中心连锁店、仁和堂临沭常林大街连锁店、国控关爱临沭中山路药房、百杏林大药房、印象城大药店: 现将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鲁医保函[2022]27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定点医疗机构要压实国家谈判药品采购配备和临床合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做好院内政策宣传解读,并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召开院药事会加强国家谈判药品配备。根据患者需要,临时采购的国家谈判药品,要在三天内配备到位,确保国家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同时将配备谈判药品的品种数量对外公示。 2.“双通道”定点药店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增加国谈药品种类配备,确保患者能够即时联网结算。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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