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医疗卫生>>医保监管>>正文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沭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2-000005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发〔2022〕4号
 标题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沭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inmuylbzj/2022-0000050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医保监管
发布日期: 2022-04-27

各定点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县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制定了《临沭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

临沭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临沂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临沂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全县全面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从2022年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基本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病种和医保基金全覆盖,提升全县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助推医疗机构和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二、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一年扩面、两年完善、三年深化”的思路,抓好四个方面的具体改革任务:

(一)实现三个全面覆盖

1.实现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在县人民医院已经实现DRG实际付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分阶段分批次推进,2022年8月底前,县妇幼保健院完成DRG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9月底前实现县内20家定点医院(不含县中医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DRG付费覆盖率达到100%,并实现实际付费。县中医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DRG支付方式改革待上级出台政策后再适时开展。

2.实现病种全面覆盖(原则上达到90%以上)。启动DRG付费改革后,2023年实现DRG付费医疗机构病种全面覆盖,入组率达到90%以上。

3.实现医保基金全面覆盖。2022年底前,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辖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比例达50%以上。2023年底前,基金支出占比达70%以上。2024年进一步巩固完善,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比全县住院医保基金支出比例达75%以上。

(二)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1.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统筹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医药服务价格调整情况,以及助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总额预算指标。积极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逐步以区域总额代替具体医疗机构绝对总额控制管理。

2.完善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以病组(病种)、权重(分值)和系数三个核心要素为重点,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病组管理,以国家分组为基础,优化本地分组方案,提高分组效能;加强权重管理,更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公平公正导向,充分发挥引导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加强系数管理,科学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系数,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含量,助推分级诊疗,吸引参保患者在本县就医,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和医保基金的使用绩效。

3.完善运行监测与监管机制。基于DRG付费改革,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完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病案质量、医疗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等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年终清算拨付等挂钩。建立符合DRG付费特点的基金监管机制,加大对分解住院、病组高套以及转移住院费用、推诿患者、服务不足等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助推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4.建立相关改革的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开展普通住院按DRG付费的同时,协同推进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门诊慢特病按人头付费或按病种付费,加强各种支付方式的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积极探索将省内异地住院病例纳入DRG付费管理,提高改革整体成效。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争议申诉、研究解决和结果反馈机制。加强专业专家队伍建设、评议机制建设,支撑病种、权重(分值)和系数等核心要素动态调整,形成与医疗机构集体协商、良性互动、共治共享的优良环境。

(三)加强三项基础建设

1.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医保支付方改革DRG专家库,组织开发系列培训课件,培养相对固定、讲解能力强的培训人员,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保证培训规模,确保培训质量,每年度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加强学习交流,强化阶段总结和问题整改,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2.加强标准规范建设。贯彻落实上级DRG付费技术标准和经办流程,遵循国家和省市明确的改革方向、步骤和路径,统一规范全县DRG付费经办流程,严格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标准规范等。强化协议管理,将DRG付费预算管理、数据质量、支付标准、审核结算、稽核检查、协商谈判、考核评价等纳入定点协议管理,明确DRG付费中违约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

3.加强示范点建设。遴选基础条件扎实、制度标准规范、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显著的医疗机构,积极推荐争创全省、市DRG付费改革示范医疗机构。以评促建、以点带面,切实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积极性。

(四)助推医疗机构实现四个提升

1.助推医疗机构提升编码管理和病案质控水平。进一步推进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应用,确保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标准编码、规范填写病案首页,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上传统一的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加强对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的数据质控和校验,开展病案和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与病案首页数据对比分析、专家评价、现场检查等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加强院内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确保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各项数据指标完整、规范、准确。

2.助推医疗机构提升信息传输水平。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对标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组织力量校验医保结算清单接口文档及各字段数据来源,梳理医保结算清单数据项逻辑关系和基本内涵,落实DRG付费所需数据的传输需要,确保信息实时传输,分组结果和有关管理指标及时反馈、实时监管。

3.助推医疗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结合DRG付费改革,进一步抓好《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评价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落地,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院内医保部门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参保人就医体验感的满意度。

4.助推医疗机构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发挥DRG支付方式付费、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强化运行监测、绩效分析和情况反馈,引导医疗机构找准功能定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内部成本控制,加强内涵式发展建设,不断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三、工作步骤

围绕三年改革目标,分阶段、抓重点推进改革工作。总体上划分4个阶段。

(一)筹划部署阶段(2022年1月—4月)。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整体谋划部署改革工作。及时召开全县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会议。

(二)改革推进阶段(2022年5月—12月)。加强与卫健、财政等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改革协同,按照改革方案开展数据采集治理、建立本地分组、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制定配套政策等工作。自2022年5月份起,按月调度各定点医疗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加强实地调研检查,对推进进度、工作方式、措施办法等进行实时掌握和把关指导。对重视程度不高和推进不力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

(三)深化完善阶段(2023年1月—12月)。对标实现三个全面覆盖、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加强三项基础建设、助推医疗机构实现四个提升等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升改革质量,凸显改革综合效益。

(四)长效运行阶段(2024年1月-12月)。突出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DRG付费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估情况,持续优化政策体系、加强协商谈判、推进协同改革、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改革落地的质量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把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要建立工作交流、调度和督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有序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确保高标准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医保部门成立DRG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协调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要加强与财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定点医疗机构也要成立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支付方式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为改革创造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要加强效果评估,讲好改革故事,用事实讲道理,用数据讲效果,及时宣传支付方式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临沭县医疗保障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DRG付费改革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邢连强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广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佰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岩岩 待遇保障科科长

崔会玲 规划财务科科长

葛运广 基金监管科科长

张玉红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结算股主任

王仕军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层服务股主任

胡顺峰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综合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科,王岩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改革工作整体的谋划部署、总体推进、调度督导等工作,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全县改革进程按计划落实到位。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