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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的通知
2019-03-1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9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发〔2019〕11号
 标题  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95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医保监管
发布日期: 2019-03-11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医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严把医保患者出入院标准,维护医保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小病大治、门诊转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加强医保住院患者身份审核,严格落实医护双审核制度,杜绝冒名顶替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方关系,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安全使用,促进医保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1、人证相符,及时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医保参保住院患者,应于入院当日对其身份进行审核,确保人证相符,及时填写“住院患者身份确认单”。特殊情况应于住院患者入院次日完成审核工作。

2、按时上报,利于核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每天下午4点前根据当天医保患者入院情况,填写附件,报送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筹备组(邮箱:lsxybj01@163.com)。

3、随机抽选,实地核查。县医保局将组成检查组,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医保患者住院情况,随机抽选定点医疗机构,实地核查医保参保患者入院信息和住院情况。同时,视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调阅住院病历、入户走访等核查方式。

三、违规情况处理

1、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于检查过程中涉嫌违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按照协议规定扣拨相应的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协议规定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并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择期复核。县医保局根据检查情况调整监管力度,择期组织人员对发现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加大处罚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保办(科),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医保工作责任,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二是局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稽核职责,现场填写《临沭县医疗保障局稽核工作记录单》,经院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三是加大对参保患者住院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住院患者对住院规定的知晓率,自觉遵守医保住院规定,抵制空挂病床、冒名顶替、搭车开药等违规行为。四是有关方面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如有单位涉嫌违规,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把工作中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临沭县定点医院住院患者信息统计表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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