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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单位职责事项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的通知
2021-04-1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7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联〔2021〕1号
 标题  关于公布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单位职责事项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75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医保监管
发布日期: 2021-04-12

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建立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一、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发生增减变动时,由联席会议通过决定,并报县政府审批备案。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政府副主任、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由县医保局牵头,在县医保局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和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制定我县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审议相关制度文件;

(二)研究提出查处和防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三)分析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需要部门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四)通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查处情况,做好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有关工作,研究确定联合惩戒措施;

(五)指导开展查处和防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

(六)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欺诈骗保“黑名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统筹指导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督促企业按照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落实生产供应责任,支持企业开展生产技术改造,提高中选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三)县公安局: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协作配合和行刑衔接,依法审查移送的以欺诈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涉嫌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

(四)县财政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对单位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奖励政策及标准,将举报欺诈骗保奖励纳入财政预算。

(五)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参与对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使用情况的指导,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对发现和查实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据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

(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进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办法,推进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再造和服务优化,在市场准入、政策法规、资源交易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确保部门联合工作高效运行;协调指导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时反馈、无缝衔接的协作配合机制。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辖区内定点协议机构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以及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及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

(八)县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做好循环检查和联合执法,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和第三方承办机构的监督检查;持续打击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视情形向权属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做好案件通报和移送处理;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做好联席会议筹备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县税务局: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负责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与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征缴信息对接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二)会议启动。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会议审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会议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依据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和通过的有关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承担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五)工作反馈。联席会议成员要对前期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和成效反馈,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总则。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由县医疗保障局抽调有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同意后变更。

(二)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讨论研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章制度、计划草案及部门协作实施中的具体事项;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敦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由办公室成员参加的办公室会议。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办公室成员可以向办公室主任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请示报告制度。办公室成员应及时将办公室会议意见向本单位的联席会议成员汇报,并将本单位联席会议成员意见反馈办公室。办公室会议通过的事项及落实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联席会议上作报告。

(五)文件办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行文,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适用于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工作,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转发各地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或经验总结,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印发指导意见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文件立卷归档工作,工作人员在完成有关文件、文稿后,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统一归档。办公室成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各项行动开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联动攻坚,形成合力。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衔接,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三)完善制度,严格监管。要进一步明确执法事权,强化办案手段,严明法律责任,形成系统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办案体系。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办法措施,让监管执法更有依据、更有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住检验的铁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政策的集中宣传,不断强化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渠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线索举报,积极主动曝光查实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树立监督执法权威,筑牢基金安全防护网。

 附件1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及办公室.docx

 附件2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2021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1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docx
附件【附件2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docx
附件【附件1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及办公室.docx
附件【附件2 临沭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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