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 | ||||||||||||||||||||||||
2021-12-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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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临沂建设,统筹实施健康临沂专项行动,我市制定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2016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了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将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国家、省相继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成立了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并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2019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 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5月省出台了《健康山东行动(2020-2022)》,实施一系列健康推进行动,对各市加快健康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我市现实情况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居民主要死因,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环境污染、工作压力等因素都对人民健康构成威胁。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公共卫生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健康临沂建设势在必行。 二、制定过程 2019年11月-2020年4月,开展调研活动,多方借鉴外地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在充分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意见》草稿。2020年5月-7月,草稿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医保局、市委编办等27个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文稿,将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政策。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意见》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健康优先,系统治理、共建共享,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统筹推进十八个专项行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健康临沂建设,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建设目标。到2022年,全市健康优先发展、融入所有政策的氛围初步形成,健康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国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普及,健康环境明显改善,重大慢性病、传染病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主要健康指标快速形成。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临沂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加强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个方面,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促进、科学健身、心理健康促进、控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综合防治、重点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关爱、中小学健康关爱、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关爱、健康环境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健康产业培育等18项专项行动。 四是组织实施。对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测评估、健全督导机制、健全支撑体系、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有成立健康临沂推进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健康临沂建设工作,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健康临沂专项行动。同时,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定期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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