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 ||||||||||||||||||||||||
2024-04-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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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业学校: 为做好2023-2024学年下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资助政策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资助人数比例为1档:2档:3档=2.5:5:2.5。 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少数民族学生、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流程 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依照《山东省中职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四、递交材料 1、新增加的学生需递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校办理学生资助卡); 2、教育资助申请表; 3、中职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4、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5、公示照片(可以数码照相,用打印机打印) 6、各学校评审委员会名单。 五、档案管理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档案。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按年度整理归档。各类材料按年序归档,保存公示的材料。各项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六、相关要求 学校应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学校组织填写《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及《中职国家助学金统计表》,按时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七、报送时间4月17日当天上报各类材料。 纸质材料上报汇总表、统计表各两份(教体局留存一份,盖章后学校留存一份); 电子材料上报汇总表和花名册 资助中心电子邮箱:lsxjtjzzzx@ly.shandong.cn。 联系人:陈淑霞 联系电话:2132387 2024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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