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下学期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工作的通知 | ||||||||||||||||||||||||
2024-04-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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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中心幼儿园、县直各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确保2023-2024学年下学期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的政策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全县范围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包括: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二、资助标准 按照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等公办幼儿园保缴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出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三、资助流程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要根据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比对平台提供的数据,同时结合全国资助系统数据落实春季免保教费,不需要收取相关材料,直接填写《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其他申报的学生需收取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复印相关材料留存,再填写《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各幼儿园统计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向财政申请资金,资金拨付后分配到各幼儿园。 四、递交材料 1、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学校留档); 2、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学生明细表; 3、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学生汇总表。 五、报送时间 1、2024年4月16日当天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纸质材料包括:明细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各两份(资助中心盖章后单位带回一份存档)。 3、电子材料明细表、汇总表,报送邮箱:lsxjtjzzzx@ly.sandong.cn。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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