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沭县2021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需注意事项 | ||||||||||||||||||||||||
2021-09-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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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2021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需 注意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1、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下载,要求A4纸正反面); 2、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临沭县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连续三年每年的工资花名册(含本人姓名单页即可,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工资花名册需是第一年的第一个月,第三年最后一个月,第二年随意月份。); 6、单位连续工作工资证明(见附件); 7、借记卡复印件1份(须本人在建设银行开立); 8、单位连续工作无外(借)调证明。 在3年服务期内,经提拔或调动后,工作单位仍符合补偿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应同时出具与毕业后就职的所有工作单位确认就业关系的增人卡及工资连续证明。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5日以前 申报地点:临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4楼403房间 联系电话:2132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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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汇总表1.xls】 附件【附件9: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实施细则.doc】 附件【申请表.doc】 附件【学费补偿工资连续证明.doc】 附件【证 明.doc】 附件【鲁财教【2014】37号扫描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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