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对象手工报销 | ||||||||||||||||||||||||
2021-09-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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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报销(非“一站式”结算)(002036008002)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 三、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表》(见表14) 四、办理时限 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居民持申请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参保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承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 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地址同“现场办理”; 2.电话查询: 0539-6212969 八、监督电话 0539-6203869 九、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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