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医疗保障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
2021-09-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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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00203605000) 二、服务对象 本市参保居民 三、办理材料 根据申请病种,提供二级及以上有相应资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12个月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和检查化验报告单(不能提供住院病历的,须提供近6个月内相关疾病门诊病历与门诊处方原件)。 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可由一级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6个月内的门诊病历与门诊处方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 四、办理时限 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 其它病种随时申报,每月至少集中审核办理一次,20个工作日办结,办结后次日享受待遇。 五、办理流程 提交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由受理的门慢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门慢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办理门诊慢特病条件的出院参保患者直接认定(或审核已出院参保患者提供的申办材料,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医院直接认定),不再重复诊断、检查、化验,认定后上传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进行待遇认定。不专门组织查体和资格鉴定; 3.取消门诊慢特病纸质证件(资格证卡),改为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标识; 4.逐步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工作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六、办理方式 1.就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本市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 2.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3.网上办理:待开通后可通过“临沂医保”手机APP、“鲁医保-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鲁医保-临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选择“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掌上办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地址同“现场办理”; 2.电话查询:0539-6212969 3.网上查询:开通网上或手机APP查询业务后,及时公布网上查询方式。 八、监督电话 0539-6203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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