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
2021-09-30 点击数: | ||||||||||||||||||||||||
|
||||||||||||||||||||||||
|
||||||||||||||||||||||||
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002036010001) 二、服务对象 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材料 《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申报表》1份(见表17、表18,分职工、居民,分结算类别);实现网上办理后,通过网上申报拨付费用。 四、办理时限 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承诺按月结算拨付费用 五、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按月(次月10日前)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次月月底前按协议约定完成费用拨付。违规资金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追回或追溯扣款。 六、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申报,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2. 网上办理:通过访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lyyb.linyi.gov.cn/),选择“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系统,使用参保单位编号和密码登录后,打开“医疗机构月结算”模块进行网上办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地址同“现场办理”; 2.电话查询: 0539-6212969 3.网上查询:待开通网上查询业务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监督电话 0539-6203869 九、流程图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