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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沭县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3-1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9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9-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发[2019] 14号
 标题  关于印发《临沭县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9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政策制度
发布日期: 2019-03-18

各镇街卫生院:

《临沭县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研究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临沭县财政局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8日



临沭县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欠缴网上采购药品货款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现制定我县清理基层医疗机构拖欠药款(以下简称“清欠”)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基本药物药款省级统一结算机制的建立,对于保障基层药品供应,维护良好的药品购销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基层医疗机构欠缴药款,严重影响了省级统一结算机制正常运行。药款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推高了药品销售成本,导致药价虚高。同时,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不利于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不利于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清理基本药物欠款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的重要举措,是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具体行动。各镇街卫生院要将清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按照要求及时缴清拖欠药款。

二、工作目标

摸清底数,狠抓清缴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缴任务,确保2019年5月底前将欠缴的药款全部交清,并做到按时结算,不再出现新的拖欠。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旬)。县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清欠小组,摸清基层医疗机构欠款底数,制定清欠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各镇街卫生院根据自身欠款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及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报县医保局、卫健局各一份。

(三)集中清缴阶段(3月下旬到5月中旬)。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各镇街卫生院清欠工作要于5月底前完成。3月底之前各镇街卫生院要完成欠缴费用的40%以上;4月底前完成欠缴费用的70%以上;5月中旬之前全部完成清欠工作。各镇街卫生院需将欠缴药款汇入县卫健局规财科指定账户,由规财科汇总后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四)总结扫尾阶段(5月下旬)。清欠工作结束后,对本次清欠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药款结算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以后按时结算,不再产生新的欠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清欠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朱孟范同志为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各镇街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清欠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欠方案的落实,督导汇总各镇街卫生院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卫生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欠工作,各负其责,并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清欠工作顺利完成。医疗保障部门要负责对各镇街卫生院药款结算进行监管,签订监管协议,采取通报、约谈、减扣医保资金等措施,督促医疗机构履行契约;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将药品回款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卫生院的年度绩效考核。

(三)定期通报调度。为保证清欠工作各阶段按步骤进行,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对各镇街卫生院清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对工作不重视、被动落后的镇街卫生院进行通报批评。

(四)完善奖惩措施。为充分调动各镇街卫生院清欠工作积极性,确保按期完成清欠任务,并保证不再产生新的欠款,医疗保障、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将把各镇街卫生院还款情况与医保资金拨付、总额预付及基本药物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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