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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核实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04-1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8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发〔2020〕8号
 标题  关于集中开展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核实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linmuylbzj/2021-0000182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政策制度
发布日期: 2020-04-10

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临沭县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沭医保字[2019]3号)和《临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沭县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沭扶组发[2020]6号)精神要求,贫困人口符合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的需及时办理门诊慢性病(包含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但在医保扶贫工作自查评估中发现,仍有部分贫困人员未进行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经研究决定,集中组织一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核实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核实备案人员范围

我县相关部门确认的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确认核实阶段(4月10日-4月15日)。各镇街卫生院要抽调人员力量,根据县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辖区内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信息,结合贫困人口公卫档案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我县现有贫困人口是否存在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情况。同时,要建立好相关工作台账。

2、确认备案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存在门诊慢性病应办未办情况的,各镇街卫生院要根据有关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要求和确认标准,安排相关人员准备好确认备案材料,及时报送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要简化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材料,畅通绿色通道,应办尽办,确保患有门诊慢性病贫困人员享受到该享受的医保待遇。各镇街卫生院印制门诊慢性病服务手册的,要注明病种,并及时发放到位。

3、督导检查阶段(4月21-30日)。医保部门、卫健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随机抽选部分贫困人口入户走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应办未办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确认核实备案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抽调人员,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备案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要严格把关。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要求和确认标准进行确认备案,严禁弄虚作假。

三要动态管理。在集中核实确认备案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随时根据贫困人口新患门诊慢性病情况,及时主动帮助贫困人口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门诊慢性病,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实现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确认备案动态管理。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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