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临医保发[2021]5号全面做好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的通知 | ||||||||||||||||||||||||
2021-01-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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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医保服务站,各定点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为全面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工作部署,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充分发挥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更温馨的便利化服务,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落实省局十二条措施全面做好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的通知》(临医保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制定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如下: 一、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各镇街医保服务站要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办理。(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二、为老年人提供主动引导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县内各定点医院医保服务站、各镇街医保服务站要配备专门(或兼职)服务引导人员,对前来办理医保业务的老年人主动询问所办业务,按需提供全程陪伴引导,面对面做好政策解读、自主设备操作指导、有关医保表格填写等帮办发代办服务,对行动不变的特殊人群依托公卫管理人员,采取预约上门服务、医院帮办就诊结算服务,提供从接待、答疑、受理,到办理、反馈的“一站式”服务,全程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满意服务,杜绝出现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情况。各镇街医保服务站、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要在经办大厅放置医保政策宣传页,医保表格填写表样,必须配备wifi或周围有可以共享使用wifi,并在显著位置张贴wifi账号及密码。(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三、配备老年人专属服务设施。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镇街医保服务站要提供“一窗式”“一门式”服务,设置“爱心专座区”,提供轮椅、放大镜、老花镜、饮水机等方便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办事的设施设备。规范办事线路指示标志,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读本、办事指南、流程图、资料清单等,方便老年人识别和阅读。(完成时限:2021年2月底前) 四、优化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备案流程。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具有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协议定点医院,要增加老年人慢特病资格审核频次,对于住院参保老年人患者,住院诊断属于门诊慢病病种的,出院时直接办理。对其他参保的老年人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的,实行随时申报办理。(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五、完善老年人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根据老年人的使用习惯,市医保局将在门户网站、鲁医保小程序、临沂医保APP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简化使用步骤,优化界面交互,增加操作提示。针对老年人常用功能,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服务模块,挂在醒目位置,方便老年人获取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授权代理、亲友代办功能,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由亲属代为办理功能,实现老年人授权代办相关医保服务事项。待市医保局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完成后,及时进行推广应用,方便老年人医保业务办理。(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提供老年人医保服务“就近办”。充分利用镇街医保服务站、镇街卫生院医保服务站,把参保登记、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服务事项下沉到医保服务站,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服务事项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稳步推进村(社区)医保服务站设置,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七、推进省内及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直接结算。根据市局《临沂市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开通不少于2家县直门诊联网医院,开通不少于1家县级综合医院,并鼓励其他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积极接入。(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八、大力推广“送药上门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关于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服务新模式的决策部署,依托县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改革,健全完善“门诊慢性病智慧药房”,优化就医购药流程、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实现线上线下慢病问诊、复诊续方、处方审核、支付结算、药品配送、基金监管及处方流转、送药上门全过程、链条式服务,打造“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慢病管理的新模式,切实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就医购药困难。(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九、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一卡(码)通行”。加快推进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方便老年人在全县各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实现异地就医购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介质直接划扣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一卡(码)通行”。(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提升老年人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购药便利度。根据老年人门诊慢特病特点和病情需要,长期处方量可放宽到3个月。依托县人民医院、县干部职工医保服务中心的门诊慢性病服务中心,探索实施老年人门诊慢特病专区管理服务,优化就医审核结算流程,增强服务功能和场景体验,有效减少老年人挂号、就诊、取药、结算排队等待时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一、实现部分医保服务事项跨省和省内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县内各定点医院医保服务站、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省医保局有关要求,及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变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事项实现跨省、省内通办,方便老年人异地办理有关经办业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完善老年人医保服务应急预案。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备医药箱等应急设施,强化应急知识培训,细化完善老年人突发问题应急预案,确保老年人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救护等处理措施。(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各镇街医保服务站,各定点医疗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和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做好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有关科室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十二条措施”框架内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细化流程图、时间表、责任链,对老年人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便捷高效服务。做好“十二条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群众疑问,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办理渠道和办事程序,让老年人在新时代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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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沭县医保服务老年人工作台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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