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临沭县医疗救助程序 | ||||||||||||||||||||||||
2019-12-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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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特困、精准扶贫人员无需申请,直接“一站式”结算。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对象救助程序。 (1)申请。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向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各乡镇(街道)应在接到申请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入户核实,报当地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乡镇(街道)根据核对报告及具体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当地医保部门;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复核。医保部门要在接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复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开展入户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给予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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