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沭县医保扶贫医疗救助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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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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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inmuylbzj/2019-0000127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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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9年临沭县医保扶贫医疗救助政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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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inmuylbzj/2019-0000127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救助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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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医保扶贫医疗救助政策一览表 |
贫困人口 类别 |
经扶贫部门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经残联部门核实核准的重度残疾人:即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民发〔2018〕90号)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户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
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特困人员 |
个人缴费 参保补贴 |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贴 |
基本医保 |
统一政策 |
大病保险 倾斜政策 |
起付线降至5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含)-30万元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
取消抗肿瘤靶向药和特效药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最高限额为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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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医疗救助,门诊特殊病和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度封顶线为1万元 |
2019年度起付线为1 万元;2020年度无起付线。门诊特殊病和住院治疗救助比例为70% |
门诊特殊病和住院治疗救助比例为70% |
门诊特殊病和住院治疗救助比例,一、二级为100%,三级为70% |
重特大疾病 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后,剩余单次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其中5000-1万元(含)按20%,1-3万(含)元按30%,3-5万(含)元按40%,5万元以上按50%的比例救助 |
医疗救助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10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无起付线 |
年度封顶线为3万元 |
医疗商业 补充保险 |
对购买扶贫特惠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病和住院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总费用高于10%的部分[(总费用*90%-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目录外费用-总费用*6%)],按照三级70%、二级80%、一级95%比例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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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减免 |
(医疗总费用*90%-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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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医疗再救助 |
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偿保险、医疗机构减免“五重保障”制度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再救助封顶线2万元。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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