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
2022-05-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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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财[2020]4号、《关于贯彻落实鲁教财字[2020]4号文件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0]11号)有关规定》,各学校要根据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比对平台,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落实政策。其中,对8月31日前提供的,应从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资助范围;对2月28日前提供的,应从春季学期开始纳入资助范围。 根据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下学期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应在5月31日前完成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选,按学期发放,补助名单沿用上学期评审名单,原则上不动。 异动处理:1、因转学(转出临沭县)、辍学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2、新增未受资助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务必享受资助;3、学籍转入临沂市工业学校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由临沂市工业学校直接评审给予资助),学籍仍在高中学校的继续享受;4、县域内高中学校之间异动的受助学生按照上学期所在学校申报不再做异动处理,原发放补助学校务必与转入学校核对学生是否在校;5、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大于新增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的学校可以继续递补。6、新增学生按学期填写申请表。 报送时间:2022年4月29日当天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纸质材料上报新增汇总表、减少汇总表、新增统计表、减少统计表各两份(教体局留存一份,盖章后学校留存一份),补助金额按学期填写。 电子材料上报汇总表和统计表。 资助中心电子邮箱:lsxjtjzzzx@ly.shandong.cn。 联系人:陈淑霞 联系电话:2132387
2022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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