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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第三方支付类
2022-06-2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jrb/2022-000002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第三方支付类
索引号: linshuxianjrb/2022-0000024
发布机构: 临沭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发布日期: 2022-06-21

第三方支付类

 

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催生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出现,也催生了第三方支付方式。央行《非银行支付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经营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持有由金融机构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内容有:网络支付、预付卡支付和银行卡收单服务。

一、主要犯罪手法

1、非法成立第三方支付机;或合法成立第三方支付机构超范围经营。

2、与P2P平台进行合作,非法从事支付业务。

3、冒用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的非法支付业务。

4、以聚合支付非法集资。聚合支付又称为第四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和银行支付有其缺陷,而聚合支付解决了上述支付的痛点:扫一个二维码,资金次日到账。聚合支付机构为了保证资金次日到账,其要么使用自有资金给客户垫付,有的以民间理财的方式从社会融入资金,从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5、形成资金沉淀。

二、风险识别

1、看是否存在主体资格与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否是合法成立,是否持有金融机构颁布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否是超范围经营。

2、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和内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当吸收的资金达到相当规模后,就会产生资金安全和支付风险问题。看是否存在在途资金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

3、从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对象上判断,如果与非法集资机构合作,则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成为非法集资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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