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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文旅场所分期分批有序复工
2022-04-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whgdxwcbj/2022-000005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文旅场所分期分批有序复工
索引号: linshuxianwhgdxwcbj/2022-0000058
发布机构: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旅游市场监管
发布日期: 2022-0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根据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恢复营业的通知》要求,坚持“防疫”“开放”两不误,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文旅场所科学、安全、有序开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批准开放。文旅场所自愿申请,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评估审核验收,达到开放条件的,经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开放。

(二)定向开放。按照疫情防控为先的原则,文旅场所只接待临沂市本地连续14天无本土病例县区的顾客。

(三)限量开放。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KTV、电玩城、网吧、棋牌室、密室逃脱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人员不高于最大承载量的50%。旅行社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团队旅游业务,暂不接待省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游客。

二、开放条件

(一)有坚强的领导。文旅场所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开放工作。

(二)有科学的预案。遵循“一企一策、一企一案”原则,文旅场所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开放实施方案》《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稳妥开放、安全开放。

(三)有严格的查验。注册张贴“沂码通”,所有进入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沂码通’+亮码验码+规范佩戴口罩”准入制度,进入场所人员必须扫“沂码通”,并严格查验,发现红黄码人员、行程码带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沭人员、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及发热等健康状况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临时隔离措施。带入专用隔离室并用抗原检测试剂进行初步检测,立即上报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有精细的管理。一是全程佩戴口罩。要把进入场所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作为刚性要求,通过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宣传、现场提示等方式,杜绝不规范佩戴口罩现象。场所需保证至少有一处监控可以清晰监控到一米线、测温验码处。二是突出重点区域管理。在疫情防控检查点、收银台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1米安全线并安排专人重点管理,通过提前预警、加强疏导、控制客流等方式,避免聚集、扎堆、拥堵。影院、KTV、棋牌室、密室逃脱等多包间场所,要做到“一厅一码”,即每个放映厅、包间均需张贴该厅、该包间对应“沂码通”,确保实际人数与扫码人数严格对应。

(五)有健康的员工。建立员工档案,填写员工健康信息采集表,掌握员工及共同居住人14天内健康、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情况,员工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21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绿码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复工后,“非必要不出县”,按规定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实行“一日一进一测温一登记”制度,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等要求,严格落实员工管理“四不”要求,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

(六)有扎实的培训。加强员工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新冠病毒防控知识培训,帮助员工提高健康意识和防范意识,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有安全的场所。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对经营场所所有区域加强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一客一消”制度。按规定标准设置专用隔离室并配备必要的充足防疫物资。

(八)有充足的保障。严格落实一米安全线、隔离带、消毒消杀、宣传提示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用品物资保障,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抗原检测试剂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需要。

(九)有广泛的宣传。通过疫情防控明白纸、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增强顾客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其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十)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

三、验收流程

(一)申请。文旅企业承担复工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规定。经自查达到复工条件需要恢复营业的,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申请报批时,将复工申请书、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和开放实施方案》《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一同提交。其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员工健康监测信息采集表留存单位备查。

(二)评估。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工作专班,组织文旅企业分批次有序复工,监督文旅企业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接到复工申请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现场评估检查验收。

(三)批准。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书面汇报检查验收情况,提出是否同意复工的意见建议。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是否批准开放。

(四)复工。经批准复工后,要报属地乡镇(街道)备案,同时向社会发布复工信息,明确相关注意事项。

四、开放日程

(一)4月25日,验收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二)4月26日,验收开放电影院、旅行社。

(三)4月27日,验收开放KTV、电玩城。

(四)5月5日,验收开放网吧、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场所。

上述场所均需在验收日期前严格按照开放条件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待县文旅局复工工作专班现场查验合格批准后方可正式营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成立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专班,组织好文旅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监督文旅场所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文旅场所要承担开放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规定。

(二)落实各项规定。文旅场所要在恪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基础上,严格依照上级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开放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把好顾客入口关、消毒关、流量关,落实文旅场所安全规定要求,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强化与卫生、公安、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动,加强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防控措施不严不细,将立即责令关停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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