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5月) |
项目 类别 |
定价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备注 |
一、交通运输 |
1.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客运代理费根据汽车站等级分别按不超过运费收入的5%-10%收取;行包运输代理费按行包运输收入的5%收取。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每辆次2元。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交运管〔2020〕24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定价范围为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旅客站务基本服务收费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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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基本服务收费:一级站每票1.5元,二级站每票1.0元,三级站每票0.5元;补票手续费每张0.5元;退票费班车按票面金额10%-20%计收,旅游车按票面金额20%-50%计收;送票服务费每张1元;行包变更手续费每票每次0.5元;行包装卸费每件0.5元,单件超过30千克或0.12立方米加收50%;行包保管费每日每件1元;小件物品寄存费每日每件1元。 |
是 |
2.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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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1)城区公交车票价 |
城区公交统一票价1元 |
《临沭县城区公交加密运营协议》, 《临沭县城区电动公交车运营协议》,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临政字〔2021〕36 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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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公交车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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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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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票价 |
始发站起6公里内票价为1.00元/人.次,超出6公里之后每6公里内加收1.00元/人.次,以此类推,所有城乡公交车票价最高不超过6.00元/人.次。 |
《关于制定临沭县城乡公交车票价的通知》(沭价格发〔2015〕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临政字〔2021〕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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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携带物品 |
携带的体积超过0.096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0.16平方米、或长度超过1.5米、或重量超过15公斤的物品,按一人票价收取 |
《关于明确临沭县城乡公交车票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沭价格发〔20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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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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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临沭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沭价格发〔2017〕4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
一、交通 运输 |
①起步价 |
5元/3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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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公里价格 |
3-5公里(含5公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执行1.50元/公里;5公里以上,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执行2.25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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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详见文件 |
《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临政办发〔2010〕125号),《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 28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8〕23号),《关于临沭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2〕3号),《关于明确我县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2〕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城管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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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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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1.拖车、吊车、平板车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2.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3.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4.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5.换轮胎按每个50元(每车150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50元(每车150元)计收。6.需要铲车或叉车装卸货物的,均按基价300元/车·次、货物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计收。人工装卸货物的按8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计收。本通知规定的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7.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8.被救援车辆(货物)的停车看护费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空车不得超过30元/车·天,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不超过35元/车·天,单独货物不超过2元/吨·天。9.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本通知未列入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车主与清障救援机构协商确定,存在争议的,通过价格评估、调解等方式解决。 |
①拖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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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A.一类车 |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1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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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B.二类车 |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45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15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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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C.三类车 |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5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2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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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D.四类车 |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6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25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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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E.五类车 |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3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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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②吊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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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一、交通 运输 |
A.一类车 |
每车每次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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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B.二类车 |
每车每次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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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C.三类车 |
每车每次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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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D.四类车 |
每车每次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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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E.五、六类车 |
每车每次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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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F.吊货物 |
每吨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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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③驳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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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A.平板车 |
一、二类车按拖车标准执行。三类车1100元/车次,四类车1300元/车次,五类车1600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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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B.更换牵引车头 |
每车每次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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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④货物装卸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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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A.铲车或叉车 |
基价300元/车·次;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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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B.人工 |
每吨80元(不足1吨按1吨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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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⑤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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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A.车辆:空车 |
每车每天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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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B.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 |
每车每天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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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C.单独货物 |
每吨每天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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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⑥换轮胎 |
每个50元(每车最高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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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⑦解刹车 |
每个50元/轴(每车最高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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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二、教育 |
5.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47号),《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11〕74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43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部分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266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教育部门 |
否 |
1、中小学校服价格由各县区制定。2、实行公寓化管理的高中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后, 报同级发展改革、 财政部门核定。 |
6.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246 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教育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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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113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有关问题通知》(鲁财教〔2018〕29号),《关于规范临沭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4〕5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教育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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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 |
8.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费 |
A4、B5纸每张0.5元 |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健委《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医保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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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
9.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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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沭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沭价费发〔2015〕20号),《关于临沭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沭价费发〔2015〕21号),《关于临沭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补充通知》(沭价费发〔2016〕7号),《关于临沭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沭发改价格〔2019〕11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1)城区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每月每平方米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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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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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低保家庭租住城区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每月每平方米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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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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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317号令,《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18〕23号),《关于临沭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沭价费发〔2018〕16号),《关于临沭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2〕3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执行市指导价格,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指导价格 |
⑴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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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不带电梯0.25元、带电梯0.65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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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二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不带电梯0.4元、带电梯0.80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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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三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不带电梯0.55元、带电梯1.00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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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四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不带电梯0.7元、带电梯1.2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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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五星级 |
每月每平方米:不带电梯0.9元、带电梯1.5元,可上下浮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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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停放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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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前期停车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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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车库(场)内车位,物业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 |
普通停车位 |
每月每车位:基价25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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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立体停车位 |
每月每车位:基价5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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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前期车位场地使用费 |
每月每车位:基价12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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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划定的停车位 |
③车位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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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 |
普通停车场 |
每月每车位:基价12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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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停车场 |
每月每车位:基价20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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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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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员出入证管理的 |
免费每户最多5个,因遗失、损坏补办的,每卡最高不超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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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机动车出入证管理的 |
免费每车1张,因遗失、损坏补办的,每卡最高不超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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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车牌录入管理的不涉及工本费 |
五、环境保护 |
11.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1998〕383号),《临沂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城市垃圾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05〕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关于调整临沭县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沭价费发〔2009〕3号),《关于城乡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试行)》(沭价发〔2016〕7号),《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19〕10号),《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城管部门 |
是 |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
六、文化旅游 |
12.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持续推进我市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函〔2019〕3号),临沂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27号),《关于实施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453号),《关于明确苍马山旅游区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2〕8号),《关于明确冠山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2〕9号),《关于明确沭河古道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2〕10号)《关于夹谷关旅游区门票价格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3〕6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文化旅游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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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1.标清数字电视(含机顶盒1台)城市22元/月,农村不超过20元/月;高清数字电视(含机顶盒1台)城市24元/月,农村不超过20元/月。第二台及更多每台10元/月(机顶盒自行购买);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明确有线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68号),《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4〕6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文化旅游部门 |
否 |
放开非居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 |
七、养老服务 |
14.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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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民政部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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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殡葬服务 |
15.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
详见文件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临沂市物价局 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82号),临沭县物价局 财政局 民政局 《关于规范临沭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沭价费发〔2018〕4号),关于明确临沭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沭发改价格〔2024〕3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民政部门 |
否 |
除市属以外的授权各县区管理 |
九、重要专业服务 |
16.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登记挂牌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0.5‰分档递减累加计收;交易佣金按成交金额的3‰-0.5‰分档递减累加计收;竞价佣金按增值额5%-1%,或者成交金额的3%-0.2%分档递减累加计收,交易双方可自主选择计费方式(详见文件) |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049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船舶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35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国资部门 |
是 |
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放开 |
17.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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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734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否 |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下浮;农用挖掘机、农用装载机、农用铲运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培训参照相同动力拖拉机培训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资料费据实收取,但不得超过20元/人 |
⑴初学大中型拖拉机 |
每人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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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初学小型手扶或方向盘拖拉机 |
每人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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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要专业服务 |
⑶初学联合收割机 |
每人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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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方向盘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
每人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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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手扶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
每人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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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方向盘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
每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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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手扶拖拉机增学方向盘拖拉机 |
每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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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大中型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
每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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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大中型拖拉机增学联合收割机 |
每人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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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公证服务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按30%-50%收取 |
19.司法鉴定服务费 |
详见文件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1〕1058 号 )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仅限与人民群众密切的部分法医、物证、交通类司法鉴定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