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棚户区改造>>正文
临沭县人民政府文华苑片区房屋征收公告
2020-11-1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fchzfbzj/2021-000001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文华苑片区房屋征收公告
索引号: linshuxianfchzfbzj/2021-0000016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目录: 房屋征收
发布日期: 2020-11-11

因旧城区改建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临沭县文华苑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改造范围:临沭县文华苑片区(东至振兴社区,西至临沭二中,南至常林西大街,北至苍源河),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临沭县工信局、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7日内。

五、如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附件:临沭县文华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