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临沭县贫困住房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
2020-10-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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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2020年临沭县贫困户住房安全 动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统筹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全面落实2020年度打赢脱贫攻坚战进入小康社会的部署要求,做好我县贫困户房屋动态监管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贫困户住房安全为目的,分时段、分批次对我县贫困户房屋进行动态监测,提升提高农村住房安全意识和水平,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将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实处,保护贫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测对象 (一)本实施方案监测对象为我县已脱贫享受政策或即时帮扶户,对于新纳入的贫困户或即时帮扶户一律纳入到监测范围中,对于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不在动态监测范围。 (二)监测房屋为本县域内鉴定为B级正在居住使用的房屋。贫困户一户多宅情况下仅监测居住属性尚佳的房屋,对于已经废弃或不再具有居住属性的房屋不纳入监测范围。 (三)户内监测应涵盖配房、牲口棚、储物配房、门楼等附属设施。 三、监测人员及上报程序 贫困户房屋动态监测应以贫困户自行监测为主,以扶贫包户干部为第一责任人,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及时汇总相关疑似危房名单和后续指导、督导、危房建设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等级的鉴定和验收。形成“农户发现问题、包户干部核实上报、乡镇建设办公室汇总上报、县级进行鉴定”的动态监管机制。 (一)贫困户自行监测。贫困户在发现房屋短期内出现纵向贯穿裂纹、墙体倾斜、屋架较大变形等危险情况或危险趋势的情况下可以及时于村居负责人或包户干部联系反映情况,由村居负责人或包户干部及时入户核实房屋具体情况。 (二)扶贫包户干部核实上报。按照扶贫部门要求,包户干部需每月至少入户两次,包户干部在扶贫走访入户时应对贫困户所居住房屋使用情况进行查看并询问贫困户近期房屋是否出现异样,若存在疑似房屋危险等级上升现象应及时上报镇街扶贫办做好统计。若出现房屋存在倾倒趋势,应立即联系县住建部门到现场进行查看,对房屋危险等级进行判定,确定为危房的及时搬离。 (三)镇街扶贫办负责汇总上报。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应根据扶贫包户干部上报的疑似危房名单进行统计汇总,并按月向县住建局递交疑似危房名单。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由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督促其进行建设,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和监督工作。 (四)县住建局负责房屋等级鉴定工作。县住建局每月接到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上交的疑似危房名单后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名单进行房屋等级鉴定,并将鉴定后的房屋鉴定表和鉴定等级反馈至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发放到户。 四、监测时间节点 (一)包户干部每次入户走访是时均需对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查看并向贫困人员了解其住房情况。 (二)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应根据包户干部上报情况进行及时统计汇总名单,每月29日上报县住建局。 (三)县住建局应及时汇总各镇街所上报的需动态监测名单,并及时组织人员于下月上旬对需鉴定名单进行鉴定,并于中旬将鉴定结果下发至各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 五、问题处置 (一)积极调动群众修缮房屋 镇街和村居应对B级住房不属于危房改造政策兜底范围的,做好解释工作解除群众以危房改造政策修缮房屋的思想。针对有子女赡养的贫困户可以通过村级发动贫困户子女对贫困户房屋进行修缮。 (二)协调镇街村居进行协助修缮 部分贫困户B级房屋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发动子女及其近亲属进行修缮的可以通过镇政府和村居配合将辖区内贫困户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修缮防止出现房屋等级于鉴定结果不符。重点针对无修缮能力的老龄贫困户,帮助其对主屋和院落内危险点进行修缮,防止出现险情。 (三)明确范围实行动态清零 贫困户房屋等级变更为C、D级危房的尽快纳入到危房改造范围内进行改造,改造合格并通过验收的尽快拨付危房改造款项。实行危房动态清零。 (四)特殊情况处置方式 对于突发性的、可能导致房屋倾倒出现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可以有贫困户直接联系村居负责人并由村居负责人及时到现场查看并协助贫困户先行搬离危房,之后联系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并由其联系县住建部门及时查看房屋危险情况,现场判定危房等级。 临沭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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