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 ||||||||||||||||||||||||||||||||||||||||||||||||||||||||||||||||||||||||||||||||||||
2023-01-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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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有关任务部署,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高住建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有力地促进了县住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多种措施,确保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我县住建领域各单位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完善规范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执法行为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按照过罚相当、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涉及建设系统违法行为和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基准,及时移交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止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检查进行评查活动,主要检查相关业务流程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事项。 3、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规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提报清理目录和清理报告,确保无遗漏。 4、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修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习惯,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5、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住建业务指导部门关于加强住建系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意见,完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住建系统综合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 6、健全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住建系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有效解决。健全住建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建设行业纠纷大调解机制。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规范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住建行政执法投诉程序,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8、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二是部分干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 三、下步打算 1、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使其具有更好的操作性。 2、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使行政执法人员适应新的执法要求。 3、强化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纪律,遵守检查审核程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4、继续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行政执法年度数据统计表 行政执法年度数据统计表 1.临沭县住建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临沭县住建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处罚结案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3.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4.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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