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认领并填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根据《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认真填报实施清单信息。共梳理并填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813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669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6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43项;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22项。
二、强化执法装备,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62台、摄像机9台,照相机17台,移动打印机12台,基本做到行政执法机构全覆盖。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有重点的推行音像记录。同时建立配套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以保障音像记录收集、归档和使用,确保行政执法全程影像记录留痕。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全年共审核案件973起。对于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案件;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案件,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