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医保局曝光一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 ||||||||||||||||||||||||
2024-07-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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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临沭县医保局曝光一起经法院判决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切莫贪小利,吃大亏。 2023年3月,袁某的父亲与两名学生胡某、吴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发后未及时报警。住院治疗期间,袁某谎称父亲是自己“摔伤”,并在出院结算时骗取医保基金10367.78元。 出院后,袁某将父亲与胡某、吴某的交通事故报案至交警部门,经认定,三人均负次要责任。同年6月,经协商,胡某、吴某的监护人向袁某父亲共计赔偿15000元,以上医保报销费用及赔偿款均由袁某支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袁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遂决定对被告人袁某从轻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县医保局提醒,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的不同,医保报销的份额也随之发生变化。受伤人员负全责的情况下,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医保通常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应由对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双方对事故发生均有责任的情况下,医保将根据各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如果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参保人到医院就医时应向医生如实说明受伤原因,并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医保报销医疗费用。 近年来,临沭县医疗保障局聚焦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重点行为、重点领域,通过交叉检查、日常监督和智能监控紧密结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力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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