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3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我局共进行行政处罚4项,未有其他执法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临沭县人民医院 |
12371329495371638Q |
沭卫医罚[2024]第005号 |
王某和高某两名医师在2023年12月23日中午的交接班未进行专册记录,也没有交班人和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高某在接班后没有在门诊值班,去了隔壁的值班室忙艾滋病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罚款30000元 |
2024-04-03 |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
临沭金明寓医院 |
52371329MJE8454387 |
沭卫医罚[2024]第008号 |
临沭金明寓医院因硬盘自然损坏导致2020年、2021年的影像资料丢失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10000元 |
2024-04-02 |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
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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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卫医罚[2024]第006号 |
在2023年12月23日中午的交接班内无交接班记录,没有交班人和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未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中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基本要求的第8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
警告 |
2024-04-02 |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
高敬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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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卫医罚[2024]第007号 |
在2023年12月23日中午交接班内容没有专册记录,也没有交班人和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未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中基本要求的第8条;在接班后没有在门诊值班,擅自离岗去了隔壁的值班室忙艾滋病的相关工作,未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中基本要求的第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 |
2024-04-02 |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