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权力>>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执法结果>>正文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第三季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2023-12-14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3-000029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第三季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3-0000297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2-14

行政相对人类别

是否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A0200

山东创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91371329MA3RFCAY3K

窦怀龙

沭人社监罚字〔2023〕第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山东创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条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之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条之规定,你单位情节严重,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



2023/08/06

2024/02/06

2024/08/06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71329004475791B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71329004475791B




临沂韩强工程洗车机有限公司临沭分公司

91371329MA3D5QL061

韩佃强

沭人社监罚字〔2023〕第008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临沂韩强工程洗车机有限公司临沭分公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用人单位下达询问通知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询问或者作出书面答复。”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条

罚款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用人单位下达询问通知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询问或者作出书面答复。”之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条之规定,你单位情节严重,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



2023/08/23

2024/02/23

2024/08/23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71329004475791B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71329004475791B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