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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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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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sxxfjydd/2022-0000034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消防救援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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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沭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年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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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sxxfjydd/2022-0000034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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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
执法对象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 |
刘冬经营的临沭 县 沭 北 小 苑 饭 店 |
违法造成火灾事故 |
《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1/11/15 |
行政处罚 |
临沭县金明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
2021/12/7 |
行政处罚 |
临沭县学府名苑10号楼1单元402杨玉芳家电动自行车 |
过失引起火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14 |
行政处罚 |
临沭县新岳红石 化 有 限 公 司 加 油 站 |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 |
2021/12/23 |
行政处罚 |
临沭史丹利物业有限公司 |
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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