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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公示一览表(2021年7月-8月)
2021-09-0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jtysj/2021-00001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公示一览表(2021年7月-8月)
索引号: linshuxianjtysj/2021-0000147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9-06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公示一览表(2021年7月-8月)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临沭县广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64445109R

371329202100365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1日 15时06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科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6F85挂(黄色) 重型平板半挂车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吴继承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4月,现已逾期2个月零1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逾期时间不满3个月。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广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01

2022-07-01

1137132900447561X4


2

临沭县雪梅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99272714K

371329202100366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5日 08时58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科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K2M0挂(黄色) 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高希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现已逾期1个月零5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雪梅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05

2022-07-05

1137132900447561X4


3

临沭县运达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050941941K

371329202100367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7日 11时02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案件科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8LG3挂(黄色) 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胡顺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3月,现已逾期3个多月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经调查当事人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违法程度较重。主要证据:询问笔录、案件移送书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处2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贰仟元整

0.2

0.00

0

2021-07-07

2022-07-07

1137132900447561X4


4

王洪涛

3728************14

371329202100260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1年05月07日 09时28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临沭县苍山北路客运站门北对王洪涛驾驶的鲁QNM932(蓝色)号小型客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华15121217067、王通山15121217095向王洪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现场调查发现:鲁QNM932为大众宝来小型客车,车辆所有人为王洪涛,驾驶员为王洪涛,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查时2名女性乘客正在下车,行李在后备箱未来得及拿,经询问查看乘客手机滴滴出行软件,该乘客于城南小镇(现薛疃村)到临沭县苍山北路汽车客运站下车,车费合计收费本次7.08元,经询问驾驶员该车手机滴滴平台出行软件司机客户端,本次收费7.08元,滴册滴龄52天,累计完成227单。当事人王洪涛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自己的《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车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手机截屏、视频资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有违法行为,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罚款

警告,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7-08

2022-07-08

1137132900447561X4


5

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52217435R

371329202100371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9日 15时58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违章处理室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292CX(黄色)车辆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张华珍15121217050向受委托人王燕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11日,现已逾期1个月零28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主要证据询问笔录、案件移送书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09

2022-07-09

1137132900447561X4


6

临沂顺桓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MA3Q9H837U

371329202100370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9日 15时48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科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A9R4挂(黄色) 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李梦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现已逾期1个月零9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逾期时间不满三个月。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沂顺桓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09

2022-07-09

1137132900447561X4


7

临沂顺桓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MA3Q9H837U

371329202100369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9日 15时01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违章处理室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636KE(黄色) 进行调查,执法人员赵志红15121217106、钟景圣15121217111向受委托人李梦2021年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现已逾期1个月零9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经调查认定,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案件移送书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零元,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09

2022-07-09

1137132900447561X4


8

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489263656

371329202100368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09日 14时49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科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182DR(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 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郇倡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4月,现已逾期2个月零9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逾期时间不满三个月。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主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09

2022-07-09

1137132900447561X4


9

临沂顺桓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MA3Q9H837U

371329202100372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2021年07月13日 11时00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科对临沭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移送的鲁QQ2F3挂(黄色) 重型栏板半挂车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高希凤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询问。经调查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1年05月,现已逾期1个月零13天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审验,逾期时间不满三个月。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沂顺桓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壹份。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已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补审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13

2022-07-13

1137132900447561X4


10

临沭县统一货运有限公司

913713296745474593

J371329202100002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0

0.1

0.00

0

2021-07-16

2022-07-16

1137132900447561X4


11

临沂市邦顺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EW5FT6T

J371329202100001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0

0.1

0.00

0

2021-07-16

2022-07-16

1137132900447561X4


12

王磊

3713************36

371329202100242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1年04月27日 09时23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临沭县阳光丽景小区东对王磊驾驶的鲁QD9F19(蓝色)号小型轿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向当事人王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王磊驾驶鲁QD9F19轿车通过滴滴车主手机平台约客经营,执法人员检查时,驾驶员刚通过手机软件滴滴车主接完一单业务。从临沭县壹号院对面到临沭县商业步行街,收费4.36元,事后该车停在阳光丽景小区东,通过对该车滴滴车主软件查证,检查时共接2单,当日流水收费15.27元,注册滴龄231天,累计完单684单,累计进账6453.37元,当事人当场未能提供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王磊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手机截屏伍份,视频资料壹份。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有违法行为,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7-19

2022-07-19

1137132900447561X4


13

临沭县盛通客运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91371329074426231F

371329202100173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2021年03月15日 16时41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收到临沭县客运管理办公室移送临沭县盛通客运出租有限公司鲁QF025T出租车被投诉案,具体情况是:乘客于2021年3月11日18:00左右在临沭县华丰街庞大汽贸庞远货物运输公司南门口乘坐出租车鲁QF025T至大日红酒店下车,该司机向市民收取15元车费,市民表示该路程的实际车费为8元。经临沭县客运管理办公室调查:鲁QF025T出租车属于临沭县盛通客运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租车,该车驾驶员通过滴滴平台接单后,去接乘客的时候就开始打表计费了,乘客下车时计费20多元,因乘客需要发票报销,司机就把这20多元的发票打出来给了乘客,向乘客收了15元。2021年7月20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受委托人吴清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吴清银对被投诉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违法事实无异议。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盛通客运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案件调查材料壹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初次违法的,处2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

0.00

0

2021-07-20

2022-07-20

1137132900447561X4


14

临沂市邦顺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EW5FT6T

J371329202100004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0

0.2

0.00

0

2021-07-21

2022-07-21

1137132900447561X4


15

临沂市邦顺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EW5FT6T

J371329202100003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0

0.1

0.00

0

2021-07-21

2022-07-21

1137132900447561X4


16

临沭县雪梅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99272714K

J371329202100005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2021-07-26

2022-07-26

1137132900447561X4


17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56144607XJ

J371329202100006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2021-07-26

2022-07-26

1137132900447561X4


18

临沭县广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64445109R

J371329202100007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2021-07-29

2022-07-29

1137132900447561X4


19

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731917024

371329202100298

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

2021年5月29日9时37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国良、刘墩亮针对临沂市执法组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所列问题,对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曹源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情况如下:执法人员对公司194辆车随机抽取5辆车,只有鲁Q228CN有车辆技术档案,其他车辆鲁QF9899,鲁Q323FT,鲁Q533DF,鲁QF9229均无车辆技术档案。其中鲁QF9899无日常维护记录,无日常检查记录,无违章检查行为处理台账,无岗前培训记录,鲁Q228CN无日常维护,日常检查记录空白,无岗前培训记录;鲁Q533DF无日常维护检查记录,驾驶员李华从业资格证过期,无岗前培训记录,网上培训已至7个学时;鲁Q323FT无日常维护维护检查记录,无岗前培训记录;鲁QF9229无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无岗前培训记录,网上培训未开始。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违法程度一般 。主要证据:《市执法组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视频资料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及时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30

2022-07-30

1137132900447561X4


20

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731917024

371329202100300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2021年5月29日9时37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国良、刘墩亮,针对临沂市执法组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所列问题,对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曹源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情况如下:执法人员对公司194辆车随机抽取5辆车。其中,鲁QF9899无岗前培训记录;鲁Q228CN无岗前培训记录,驾驶员李华从业资格证过期,无岗前培训记录,网上培训已至7个学时;鲁Q323FT无岗前培训记录;鲁QF9229无岗前培训记录,网上培训未开始。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国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证据:《市执法组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7-30

2022-07-30

1137132900447561X4


21

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284059337

371329202100314

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

2021年05月28日 19时57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对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刘墩亮15121217017向李起武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根据市执法组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车辆鲁Q007AY、 鲁Q017LM、鲁Q225BA、鲁Q730GE、 鲁Q568DV二级维护记录不全,车辆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经调查当事人道路运输车辆档案不符合规定,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复印件、问题移交表、视频资料。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及时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7-30

2022-07-30

1137132900447561X4


22

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284059337

371329202100313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021年05月28日 19时57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对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刘墩亮15121217017向经理李起武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根据市执法组人员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 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车辆鲁Q017LM、鲁Q730GE、鲁Q007AY、鲁Q225BA等车辆驾驶员岗前培训记录不全,仅有岗前培训试卷,无年度培训计划。经调查当事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复印件、视频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7-30

2022-07-30

1137132900447561X4


23

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489263656

J371329202100008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2021-08-02

2022-08-02

1137132900447561X4


24

临沭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MA3Q2C464L

371329202100343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6月2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临沭县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向临沭交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了移交。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5日9时16分,在临沭县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管理人员张峰进行调查,执法人员李华15121217067、王通山15121217095向张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经抽查刘汉海,王新喜发现无岗前培训记录,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对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改正。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检查记录表》捌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25

临沭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MA3Q2C464L

371329202100341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6月2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临沭县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向临沭交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了移交。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5日9时16分,在临沭县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管理人员张峰进行调查,执法人员李华15121217067、王通山15121217095向张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鲁Q029ED无二级维护保养记录和日常检查维护记录;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对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改正。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远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检查记录表》捌份,视频资料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26

临沭永诚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312958218Y

371329202100357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5月28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由临沭县交通运输管理科移交至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于2021年6月18日收到问题移交表。2021年6月19日15时26分在临沭永诚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企业负责人石鲁明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张允林15121217049、张志军15121217055向石鲁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车辆鲁Q068DA驾驶员未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以上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永诚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法程度一股。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问题移交表》壹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27

临沭中运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N5R8N3Q

371329202100350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6月18日10时20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中运物流有限公司对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大勇进行调查,针对2021年5月31日综合执法组检查问题移交表进行了复核,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向公司负责人杨大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存在问题:未提供2021年度车辆一级、二级维护保养记录。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对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改正。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中运物流有限公司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视频资料》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督导检查记录表》壹份、《车辆技术档案》肆份。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28

临沭中运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N5R8N3Q

371329202100352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2021年6月18日10时20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中运物流有限公司对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大勇进行调查,针对2021年5月31日综合执法组检查问题移交表进行了复核,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向公司负责人杨大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存在问题如下: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无演练记录,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对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整改。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中运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制定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无演练记录,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视频资料》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督导检查记录表》壹份、《车辆技术档案》肆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29

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91371329789253338P

371329202100345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06月10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聘用第三方机构对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向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了移交,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8日10时12分在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李华15121217067、王通山15121217095向受委托人庞雪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未能提供王耀新、王永富、庞聚堂、王旭兴、尹宗伦岗前培训记录,庞雪飞对存在的问题均予以认可。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问题移交表》壹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0

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52217435R

371329202100353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6月18日9时22分,针对2020年5月28日联合执法组检查移交问题,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王燕妮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向王燕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未按规定组织日常一级、二级维护保养记录。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督导检查记录表》壹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检查记录表》叁份,视频资料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1

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52217435R

371329202100354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6月18日9时22分,针对2020年5月28日联合执法组检查移交问题,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王燕妮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向王燕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未提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督导检查 记录表》壹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检查记录表》叁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2

临沂市金沂蒙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738151438U

371329202100348

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2021年06月12日 15时04分,临沭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抽查发现该公司鲁Q69576车辆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途中遮挡动态监控摄像头的问题于2021年6月15日移送到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地2021年6月17日15时04分,在临沂市金沂蒙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员王刚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张允林15121217049、李守业15121217068向王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鲁鲁Q69576车辆驾驶员张布银在车辆行驶途中遮挡动态监控摄像头,该公司收到该车辆抽查问题后,立即同监控平台电话联系,该车押运员王飞核实调查。驾驶员张布银,押运员王飞确认了该车辆行驶途中遮挡了动态监控摄像头的行为,并立即改正。事后该公司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考核驾驶员100元,押运员50元,当班监控员50元,该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因未有效执行该项制度,已责令限期改正。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沂市金沂蒙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整改情况汇报》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二)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初次违法,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3

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489263656

371329202100351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06月17日 10时25分,根据2021年6月15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组,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对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徐国良15121217060、古怀振15121217005向法人崔建委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车辆鲁Q005GG、鲁Q259FP、鲁Q077GB、鲁QF1299、鲁Q719GE,5辆车未提供二级维护保养记录。车辆监控车辆台账记录不完善,处罚金额与制度规定不符。经调查认定,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视频资料。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4

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489263656

371329202100349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06月17日 10时25分,根据2021年6月15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对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移交的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执法人员李贞明15121217072、李松15121217123向法人崔建委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驾驶员朱崇好、杨家2名驾驶员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沂市天行健运输有限公司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检查问题移交表、视频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5

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053438356J

371329202100340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6月1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向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移交。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5日15时22分,在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受委托人高树峰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李华15121217067、王通山15121217095向高树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二级维护未提供日常一级、二级维护保养记录。执法人员根据检查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改正。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6

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053438356J

371329202100339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6月1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向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移交。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5日15时22分,在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受委托人高树峰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李华15121217067、王通山15121217095向高树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抽查了杨纯波等五名驾驶员无岗前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情况。执法人员根据存检查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改正。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记录表》伍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7

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C7GU499

371329202100334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2021年06月10日10时30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海岩15121217129、刘德才15121217022根据2021年6月3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对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移交的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存在以下问题:“朱崇武、朱崇军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对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五日内 改正。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车辆技术档案》伍份,视频资料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8

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MA3C7GU499

371329202100335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06月10日10时30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海岩15121217129、刘德才15121217022根据2021年6月3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对临沭县丰运物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移交的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鲁Q3226K、鲁Q627ED、 鲁Q68466 车辆无二级维护保养记录。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案件移交单。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4

2022-08-04

1137132900447561X4


39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56144607XJ

J371329202100009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2021-08-05

2022-08-05

1137132900447561X4


40

临沭县宏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74525583B

371329202100356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5月31日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组对该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由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于2021后6月18日移送至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2021年6月19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宏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李庆杰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张允林15121217049、张志军15121217055向李庆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车辆鲁Q273FQF无日常一级、二级维护、保养记录,鲁QF8922无日常一级、二级维护保养记录。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宏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视频资料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5

2022-08-05

1137132900447561X4


41

临沭县金鼎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7050980X9

371329202100322

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2021年6月2日,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临沭县金鼎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所发现问题向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了移交。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9时31分,在临沭县金鼎运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管理员徐菲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张允林15121217049、张志军15121217055向徐菲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对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有如下问题:鲁Q291DM等五辆抽查车辆无二级维护保养记录。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金鼎运输有限公司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现场笔录》壹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壹份,视频资料壹份。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无车辆维护记录的,处10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05

2022-08-05

1137132900447561X4


42

临沭县庞大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062964366N

J371329202100010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2021-08-09

2022-08-09

1137132900447561X4


43

上海华汽客运有限公司

913101096303673093

J371329202100011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2021-08-10

2022-08-10

1137132900447561X4


44

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91371329789253338P

371329202100377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

2021年07月21日,临沭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收到临沭县交通事业服务中心关于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学员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违法信息抄告函(沭运管抄[2021]00号),2021年8月2日10是28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临沭县运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杨某等18名 学员的驾驶培训信息已在壹学车智慧驾培运营服务平台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显示学员未有培训学时、学员培训记录信息未上传至临沭县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未经审核、未结业,实际学员都已考取驾驶证。 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复印件、交通执法现场录像。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本条第(四)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或者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未严重后果的,处3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0

2021-08-10

2022-08-10

1137132900447561X4


45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56144607XJ

J371329202100012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13

2022-08-13

1137132900447561X4


46

临沭县富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6143444X0

J371329202100014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16

2022-08-16

1137132900447561X4


47

临沭县庞大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062964366N

J371329202100013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0

2021-08-16

2022-08-16

1137132900447561X4


48

临沭县平安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91371329312886365N

371329202100209

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2021年08月16日11时45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科对临沭县客运管理办公室2021年4月14日移送的鲁QF187T(蓝色)号小型轿车被投诉案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钟景圣15121217111、刘贵生15121217027向公司法人张可兵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调查中发现,鲁QF187T出租车为平安出租公司车辆,该车驾驶员吴明伟在4月12日凌晨3点通过滴滴接单,从临沭县常林西大街七天假日酒店至万象阳光城小区北门,议价20元,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临沭县平安客运出租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违法程度一般。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壹份,《投诉调查说明材料》壹份,《案件移送书》壹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初次违法的,处200元罚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

0.00

0

2021-08-16

2022-08-16

1137132900447561X4


49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56144607XJ

J371329202100016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23

2022-08-23

1137132900447561X4


50

临沭县兴华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56144607XJ

J371329202100015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23

2022-08-23

1137132900447561X4


51

临沭县运达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050941941K

J371329202100017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24

2022-08-24

1137132900447561X4


52

临沭中大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0921843792

J371329202100018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26

2022-08-26

1137132900447561X4


53

临沭县新鹏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9334632235M

J371329202100021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27

2022-08-27

1137132900447561X4


54

临沭县雪梅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599272714K

J371329202100019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27

2022-08-27

1137132900447561X4


55

临沭县飞越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MA3NX79R00

J371329202100020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0

2021-08-27

2022-08-27

1137132900447561X4


56

临沭县蒂武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3284059337

J371329202100022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

0.00

0

2021-08-30

2022-08-30

1137132900447561X4


57

临沭县万达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1371329676801801M

J371329202100023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0

0

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0.3

0.00

0

2021-08-31

2022-08-31

1137132900447561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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