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姓名) |
案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处罚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备注 |
1 |
沭市监(临)当处【2020】2号 |
临沭县忠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临沭县忠济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 的口罩未明码标价案 |
当事人销售的口罩及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罚款 |
2020年1月31日 |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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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沭市监(曹)当处【2020】2号 |
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临沭曹庄店 |
临沂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临沭曹庄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的部分非处方药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罚款 |
2020年1月31日 |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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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沭市监(经)当处【2020】1号 |
临沭县博康药店 |
临沭县博康药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罚款 |
2020年1月31日 |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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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沭市监(经)当处【2020】2号 |
临沭县乐民药店 |
临沭县乐民药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罚款 |
2020年1月31日 |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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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沭市监(玉)当处[2020]2号 |
临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沭石河店 |
临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沭石河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罚款 |
2020年1月31日 |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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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沭市监(玉)当处[2020]3号 |
临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沭朱仓店 |
临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沭朱仓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药品案 |
当事人销售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罚款 |
2020年2月1日 |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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