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 |||||||||||||||||||||||||||||||||||||||||||||||||||||||||||||||||||||||||||||||||||||||||
2024-05-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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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要素 (一)办理依据: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 (二)办理条件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面向社会直接公开。 2、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三)申请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申请表后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网址:http://gb.shandong.gov.cn/)。 (四)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征求第三方意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地址: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9—6207022。 ②信函提交。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地址: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路交汇处,邮编:276700,联系电话:0539—6207022。 ③网络提交。网址:http://gb.shandong.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码。 网址:http://gb.shandong.gov.cn/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http://gb.shandong.gov.cn/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登录http://gb.shandong.gov.cn/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6207022 网络查询网址:http://gb.shandong.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址:http://gb.shandong.gov.cn/ 2、在首页找到审批动态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受理编号、受理部门、申请项目名称、申请日期、承诺日期、办件状态) (四)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一)投诉 1.投诉事项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县应急局办公室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科负责对县应急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电话:0539-6207022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0539—6207010 信箱: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 邮编:276700 (二)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临沭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沭县城沭新东街9号,联系电话:0539-6211985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沭县人民法院,地址:沭河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9-6200083。 四、表单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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