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奖励类权责清单
|
2023-03-22 点击数: |
|
索引号 |
linshuxianfzhggj/2021-0000654 |
公开目录 |
公开目录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题 |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奖励类权责清单 |
|
索引号: |
linshuxianfzhggj/2021-0000654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执法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
|
|
序号 |
实施机构 |
部门职责 |
承办科室 |
事项名称 |
事项编码 |
事项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层级 |
实施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备注 |
1 |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 |
价格科 |
价格监测预警奖励 |
3700000804001 |
行政奖励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11年12月省政府令第244号)第七条第二款:“对在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
县 |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奖励 |
直接实施责任: 1.及时制定并公开奖励方案,明确奖励标准、审核流程等内容。 2.依据《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开展评比活动,做出表彰奖励决定。 3.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11年12月省政府令第244号)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决策失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