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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奖励类权责清单
2023-03-2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fzhggj/2021-000065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3-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奖励类权责清单
索引号: linshuxianfzhggj/2021-0000654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执法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3-22

序号

实施机构

部门职责

承办科室

事项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层级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注

1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

价格科

价格监测预警奖励

3700000804001

行政奖励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11年12月省政府令第244号)第七条第二款:“对在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奖励

直接实施责任:

1.及时制定并公开奖励方案,明确奖励标准、审核流程等内容。

2.依据《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开展评比活动,做出表彰奖励决定。

3.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1.【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11年12月省政府令第244号)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决策失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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