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全县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的汇报 | ||||||||||||||||||||||||
2024-07-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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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今年5-7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重点对辖区内建筑业、监理企业的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情况,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平台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抽查企业库和项目库,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检查对象,并以企业或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记录表。从7月份开始组织开展检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检查任务,本次检查共抽查施工企业资质3家,抽查比例20%;监理企业1家,抽查比例30%;招标代理机构3家抽查比例20%;工程项目4个,抽查比例20%。共检查在建的工程项目4个、企业6家,发现问题项目0个、问题企业2家,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现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正在整改中。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企业守法守规意识、合同履约意识、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履职尽责明显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提升,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检查情况 1.企业净资产、人员等关键指标达不到资质标准。检查中共发现取得资质后,人员不符合资质管理标准方面问题。个别企业取得资质后放松了管理,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个别企业主要人员数量(含建造师、职称人员、执业注册人员)达不到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部分企业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保,个别人员无工资发放记录和考勤记录。 2.企业经营不规范,未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管理。从检查中看,部分企业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传的人员信息与实际工作人员信息不符,个别企业无固定办公场所,缺少在合同、档案、财务等方面管理制度,影响了企业日常经营,制约了企业发展。 (二)项目检查情况 1.年初存在项目现场管理混乱,项目现场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现象频发的情况。部分项目企业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保;部分项目经理、总监在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考勤达不到考核要求,经过多次通报,现在各项目到岗率均能合格,且大部分超过90%。 2.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未得到全面保障。从检查来看在建项目后期的保温、消防、门窗、外墙漆等专业分包单位普遍未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大多以总包名义录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疏于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中记录的考勤天数、发放金额与工资监管平台、合同约定不一致,存在抽查的部分工人平台上无相关记录、工资通过多种渠道发放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我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对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相关企业、项目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一定要履职尽责,加强对企业资质标准和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持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将持续做好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业、监理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已取得资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考核人员指标,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资质,清出市场;对于经营异常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 (四)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建市规〔2019〕1号和鲁建建管字〔2019〕26号文件要求,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力度,把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支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违法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活动。 (五)加大项目现场监管力度。要加强项目现场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员的履职监管,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等长效制度,确保项目现场规范有序;要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用好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坚决防范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开展检查的情况,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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