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沭县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 ||||||||||||||||||||||||
2024-07-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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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点乱象,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市住建局印发的《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特制订临沭县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筑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乱点乱象整治,提高企业自律性,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行业发展环境,建设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对本地区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新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被纳入重点监督、上年度动态核查不合格、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检查。 (一)监管对象 1.在本县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2.本县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监管事项 1.检查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当前住建部的建筑业资质管理新规定尚未颁布实施,好多企业处于资质自动延期状态正常的监管不足;加上部分新取的资质的建筑企业是依靠“黄牛”等代办取得,取得资质后、执业资格人员往往就撤了,资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足,所以存在一些企业实际执业资格人员不符合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现象。 今后应加强对建筑业资质和工程监理资质的动态核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予以停业整顿或上报审批部门取消或者降低资质。(责任科室:市场监管科) 2.检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情况; 当前,招投标代理机构已取消资质准入,招标代理机构野蛮生长,勾结建设单位、投标企业违法乱纪的现象屡禁不止。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参与的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 应重点检查招标投标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情形。建议,今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不得和评标专家见面,减少其操作空间。同时动真碰硬,对通过监管系统发现投标文件雷同的或存在疑点的及时报警,让公安介入侦查。打击一批违法围标、串标的行为。(责任科室: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3.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和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指南》,严格检查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并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企业及时移送处罚。(责任科室:市场监管科) 4.检查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及在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抓手,项目经理、监理总工程师到岗到位管理是确保其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且今年,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纳入省对市、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若抓住了关键岗位人员考勤问题,则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会大为改观。(责任科室:市场监管科) 5.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责任科室:市场监管科) 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建设单位按月拨付人工费、总包代分包发放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工资、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下一步要勤去工地现场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严管重罚,从根源上扭转农民工工资拖欠多发的情形。 6.检查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责任科室: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问题,检查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否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投标程序发包工程、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设置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条款、肢解发包工程等问题,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重点检查预售资金监管是否符合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 同时严禁以任何借口擅自简化建设程序,违规审批工程项目。 特别是施工图审查容缺办理应予以停止,施工单位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应视为建设资金未落实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体系,依照临沂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联合惩戒,促进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惩处”市场新机制。 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拒绝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法院判决、仲裁机关裁决或经公证的调解书等行为。 重点整治建设单位对法院已判决或仲裁机构已裁决仍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已办理竣工结算但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工程已竣工但以各种理由拖延工程结算工程款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各企业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自行梳理,依据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立即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业自律长效机制。 (二)抽取检查阶段(2024年7月底前完成) 要对本区域内所有项目、企业纳入分级分类台账,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督促相关企业和项目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8月底前完成) 抽查结束后,将监管情况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时在部门网站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罚措施进行汇总并公开通报,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突出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建议,建立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源上治理建筑市场乱点乱象,净化市场环境。 联系人:杨珍洁 联系电话:0539-6210105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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