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沭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2023-04-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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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执法大队: 为做好2023年度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县局研究制定了《临沭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科学组织,统筹推进 (一)各科室、所和执法大队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应及时报信用监管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对于检查方式相近的检查任务,应视情统筹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内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部署、多头检查。 (二)要根据省、市局工作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地监管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要根据要求,及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山东)”)同步公示。对省级统一发起的任务,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开展相同的抽查任务。 (三)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未列入《计划》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四)对未列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县局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公示系统(山东)同步公示。 (五)《计划》中涉及的抽查事项,可由省局各有关处室发起检查,抽取检查对象后派发至各市、县(市、区)局,也可由各市、县(市、区)局自行发起检查,抽取检查对象。 二、分类施策,差异监管 (一)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部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认定中,实际住所(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到的,以责令改正方式限期变更登记,在期限内改正的,抽查结果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三)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对“四新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现的,可以不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中要积极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切实压减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四)积极探索有效的人员匹配方式,通过局所随机、所所随机、所内随机等多种方式合理分配监管力量,避免因匹配不均衡、检查扎堆等原因造成检查质量下降。鼓励通过智能化监管手段,提升抽查检查效率,减轻基层执法人员负担。 三、加强督导,落实到位 各科室、所和执法大队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各科室、所和执法大队在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局对口科室反映。县局将适时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于未按《计划》完成抽查任务的适情予以通报。 附件:临沭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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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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