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
2022-12-07 点击数: | ||||||||||||||||||||||||
|
||||||||||||||||||||||||
|
||||||||||||||||||||||||
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配合临沭县市场监督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局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持。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范围 全县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单位、印刷企业、书店等抽查对象,抽查比例详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三、抽查方式 定向抽查。 四、职责分工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发起部门内部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认领上级下发的抽查工作,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2022年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从2022年6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1月18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计划制定阶段(6月25日至7月10日) 根据省厅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22年我县文化和旅游系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本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二)数据整合维护阶段(7月11日至7月30日) 认真整合、动态更新相关数据,完善本级的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 (三)组织发起抽查阶段(8月02日至10月30日) “双随机”抽查分为上级组织发起、部门联合发起和本部门自行组织三种形式。由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下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认领检查对象;由本级牵头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和部门内部抽查,要及时督促其他部门开展检查;由本级自行组织的“双随机”抽查,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抽查计划组织开展。三种形式均需通过“双随机”随机抽取。“双随机”检查要形成随机抽查“一企一表”,即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四)结果公开阶段(11月01日至11月18日) 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抽查结果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他相关平台网站进行公示。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实地核查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抽查工作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抽查检查结果的类型包括:未发现问题、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企业已注销或吊销在平台中可选择为“该企业已注销或吊销”)。 1.通过对此次抽查所匹配的抽查事项的检查,未发现违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规的,可认定为“未发现问题”。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1)通过实地核查,确认实际不存在该企业,并由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物管公司、相关部门等予以证明的; (2)通过实地核查、第三方证明或邮寄等方式,能确认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的; (3)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的。 3.对检查发现的违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指导、提示、告诫等方式要求企业当场改正,且已当场改正的,可认定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1)拒绝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2)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3)其他阻扰、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5.未发现企业从事本次抽查匹配的检查事项,并经企业书面承诺的,可认定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6.对检查发现的违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能通过指导、提示、告诫等方式现场纠正,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可认定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经进一步调查确定没有问题的,将检查结果修改为“未发现问题”。经进一步调查,确实存在违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规的行为,且通过立案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处理的,检查结果不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抽查检查、情况汇总、结果公开等重点事项,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积极探索部门随机联查的路径和方式,强化市县两级执法检查机关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严格执法监管。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整合检查内容和流程,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加强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做好随机抽查与审慎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8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