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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应急管理局:5月份随机抽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情况
2020-06-2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aqscjdglj/2020-000005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5月份随机抽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情况
索引号: linshuxianaqscjdglj/2020-0000053
发布机构: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布日期: 2020-06-28

为全面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580”风险研判和隐患清零工作制度。县局组织专家及有关科室执法人员对2020年1-5月全县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67个问题隐患和94家工贸企业隐患进行会商研判。

一、风险隐患研判分析

目前,我县已进入汛期,企业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大,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明显不足,在人员使用和资金投入上有明显差距。一些企业“重生产、 轻安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非法生产经营等有抬头趋势,给安全管理带来一定压力。汛期要注重做好防洪排涝和防雷电防高温,特别是仓库及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防雷电和防静电应引起高度重视。

行业存在主要问题

1、化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管理能力较差,应急管理不到位,防火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本次研判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发现问题隐患967个,存在重大隐患46个。其中8家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企业存在重大隐患占比4.7%,重大隐患数量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山东金沂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辨识的重大隐患数量为16个,占了隐患数量的34.8%。大部分企业重大隐患涉及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问题较为突出,需引起格外重视。

2、工贸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侥幸心理严重,部分企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现场管理经验和知识不足,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安全隐患平排查流于形式。

本次问题隐患分析研判企业11家,主要为涉氨制冷(4家)、粉尘涉爆(饲料加工1家、家具制造及木材加工3家)、轻工(酿酒1家)、机械(2家)等行业,发现问题隐患共109项,其中重大隐患12项。

本次研判粉尘涉爆企业4家检查出问题隐患42项,其中重大隐患9项。存在风险较高的问题隐患2家,为临沂市瑞宏森家俬有限公司(问题隐患主要为喷漆房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接线处线路裸露;喷漆房内电子秤不防爆)及临沭县昭君木材加工经营部(问题隐患主要为砂光机除尘管道未设置火花探测装置及火花熄灭装置;车间北侧脉车间北侧冲式布袋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车间北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未设置泄爆口;不同防火分区采用同一套除尘系统(厂区南侧生产车间与多面锯车间);未提供粉尘定期清扫制度,除尘系统使用维护制度;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等。主要原因归纳为负责人对粉尘涉爆标准不了解,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反应为“看惯了、干惯了”;安全管理人员对所从事的岗位知识和技能较为薄弱反应为“不清楚、不知道”;岗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反应为“不会干、干不好”,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现场管理经验和知识不足,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落实不到位。

本次研判涉案制冷企业4家检查出问题隐患30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问题隐患主要为消防器材、应急物资等未定期点检,现场操作规程、风险告知缺失,个别企业存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限空间未辨识等情况。

本次研判酿酒企业1家(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问题隐患32项,该企业3月6日检查问题隐患7条,4月16日评估执法检查问题隐患25条,从问题隐患反映出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根据检查情况举一反三,未按要求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本次研判机械(铸造)企业2家问题隐患5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存在的问题隐患主要为皮带无防护罩、焊机一次电源线超长,二次线破损、车床未配备清除铁屑的专用工具、电炉冷却循环水系统下部水槽自动补水系统损坏、漆室与除尘器等部位或场所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相对问题较少,整改难度不大。

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

1、危险作业未按特殊作业制度执行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其中2家企业涉及重大隐患。企业对动火、受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检修及危化品开停车等作业规程执行不严格,缺少对危险作业相关人员专门培训,作业前未进行技术交底,作业票审批流程不清晰,作业过程中缺少现场监护。

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现象还时有发生。企业存在的防爆电工、仪表自动化等无证操作现象,给安全生产带来风险隐患。

3、安全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测,爆破片前阀门被关闭,爆破片选型不符合要求,安全警示标识缺少。

4、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区域内配电箱螺栓缺失(防爆失效)。

5、安全管理人员不稳定因素突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因企业管理、薪酬待遇、安全文化、风险状况等因素存在离职、跳槽等现象,会给企业安全管理带来不确定因素。

重大隐患分布企业

2020年1-5月份共检查出重大隐患46项,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存在重大隐患。如图一所示。

图一

二、研判结论

1、危化企业:1-5月份8家企业存在46个重大隐患,需重点关注的企业有5家:山东金沂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临沂金朗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

2、工贸企业:本次研判工贸企业11家,问题隐患共109项,其中重大隐患12项,行业主要为涉氨制冷、粉尘涉爆、轻工、机械等行业,依据问题隐患风险较高为粉尘涉爆,其问题较为突出,重大隐患较多,安全投入不足;其次涉氨企业及轻工行业检查出问题隐患较多,普遍存在有限空间未辨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依据问题隐患分析研判,本次研判的企业中应重点关注临沭县昭君木材加工经营部、临沂市瑞宏森家俬有限公司、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涉氨、铸造企业也是重点关注之一。

三、对策措施与建议

1、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风险意识、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障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保障安全关键岗位、关键部门人员的稳定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安全管理做到“真管理、真排查、真落实、真投入”。通过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重视、待遇提升等措施,发挥专业安全管理的优势,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应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命、离职告知进行管理,建立台账,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流动状态,及时进行纠偏;精准辨识爆炸危险区划分,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严查防爆设备、监测报警设备、自动联锁设备、灭火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应配不配、应备不备、应用不用”行为;要继续强化对危险作业管理。组织企业开展动火、有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检修、装卸、粉尘清扫、沉淀池清理等现场作业自查,查看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审批管理、应急措施、现场监护是否执行到位、有效。组织开展危险作业专项执法检查,严查作业过程“动态隐患”,严厉打击“三违”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岗位、特种作业、危险作业和检修作业等抽考全覆盖,抽考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2、要严查合法企业非法生产行为。严查超范围、超能力、超时限生产。适当在媒体公布停产企业名单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不间断地采取逆时巡查、随机抽查等确保防范措施执行到位;组织开展隐患清零闭环管理复核考核。各组织开展隐患清零“回头看”活动;加大对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曝光力度。公布一批整改不到位企业名单,持续对有关企业问题隐患不按期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等情况公开曝光;做好汛期安全防范,企业要时刻关注汛期天气,并根据天气情况安排生产和防御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方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企业要立即对重点部位、场所进行认真排查,重点检查防洪排涝和雷雨高温天气工作的安排部署、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仓库、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防雷电设施和防静电等各项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危化品企业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值班预警,加强应急处置,及时停产、撤人和转移,复产时要特别对设备装置、电器线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防漏电伤人;对生产储存罐区防雷、消除静电设施进行检测,对受损部分予以修复,严防雷电事故;切实加强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票证管理,严防火灾和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加强现场巡查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转变安全管理人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13条规定,解决主要管理人员“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让管理人员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筑牢安全防线;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5、加强基层安全培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和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培训教育由室内走向现场一线的转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注重分层次、分行业有针对性组织培训,从经理、车间主任、岗位员工等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教育,分类指导、精准发力,突出全面提升现场一线员工安全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涉氨企业等重点行业危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及安全投入等方面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打非治超”工作。严查超规模、超设计生产能力及实际生产与设计项目不符非法生产企业,保障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四、隐患清零责任落实

1、对2020年1月-5月全县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67个问题隐患和94家工贸企业隐患,依据各自职责,整改已完成的要及时复查,对未整改完成的要及时跟进,在整改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依法采取暂时停产等措施,在厂区醒目位置公布重大隐患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包保企业安全专员要重点督导,隐患限期整改清零。(责任单位:应急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各镇街(区)安监办(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23日)

2、山东金沂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临沂金朗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金沂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列为不放心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制定脱“差”整治方案,安排专人盯守,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暂时停产措施,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直至整改完毕。(责任单位:应急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各镇街(区)安监办(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23日)。

3、县应急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各镇街(区)安监办(局)上报附件2、附件4和附件5中隐患清零情况。(责任单位:应急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各镇街(区)安监办(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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