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016-1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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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临沭县审计局局长 徐金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2016年8月30日,临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临沭县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报告表示满意,并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进一步推动审计结果等三条建议。 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把抓好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提高到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从严抓好整改,从实改进工作。同时,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一把手”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2016年专门成立执行科,根据制定的《临沭县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与回访暂行办法》,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各审计组审计项目结束后,执行科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期提交审计整改报告;每半年对全局实施的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检查各单位整改情况以及审计组遵守纪律情况,并根据审计回访情况形成审计专报报县委、县政府。对整改不力的,加大通报力度;对问题严重且屡审屡犯的,纳入政府督查通报范围,并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管理不够细化、决算报表体系不够完整问题 2015年专项资金4.5亿元未批复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的指标额度较小,加上每年上级专项资金的投向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年初无法准确预测专项资金的投向和金额,导致县财政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要求县财政尽量落实项目,做好提前下达专项资金的项目统计、落实、资金分配工作。对于决算草案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问题,目前县财政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录入表已经编制完成,并已于7月份上报县人大的2015年决算执行情况中增加该项。 2、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彻底问题 (1)关于未将临沭县地方税务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现已整改完成,县地税局已开设零余额账户,所有收支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 (2)列支挂暂存。县财政局在以后工作中将按照财政部的文件督促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尽量当年支出当年实现,减少列支转暂存数额。 (3)关于社保专户清理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在今年4-7月县财政局撤销了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临商银行各1个社保专户,目前社保专户的保留数量达到了财政部要求的县级不超过3个专户的要求。 3、预决算公开不完整不细化问题 预决算公开是近年来的新政策,上级要求逐步公开,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等细节方面还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在今后公开工作中将加以改正,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已分配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资金65.18万元,县人社局分别于2016年6月、11月拨付到相关培训机构,对于不符合条件享受就业培训补助的资金,已全部追缴并上交财政;而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由于政策门槛偏高,补贴标准化偏低,符合条件的企业偏少,截至目前仅发放1家1.2万元,县人社局下一步将继续通过数据比对和调查落实,核实符合政策的企业,确保政策落地。 (二)地税税收征管方面。 县地税局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与税收执法检查相结合,把落实整改意见作为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分别要求各单位将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加以纠正和整改。对审计查实的未足额征收的税费已全部征收入库;对多征收、提前征收税款进行了退税或抵扣;强化发票缴销管理、减免税审批核算规范管理,规范发票开票行为。 二、政策措施落实及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和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县扶贫办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乡镇扶贫部门的监管,制定了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扶贫攻坚方案;将识别贫困户工作落实到位,保证贫困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确保做到精准识别,为全县精准脱贫提供基础保障,信息不精准的数据已整改完毕。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县政府相关部门已采取取消申请人资格、收回骗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措施进行整改,现已取消18户申请人的资格,追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户1.3万元。 (三)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对此问题,县政府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督促各镇街对增减挂钩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核算,将全部资金纳入代管;镇街政府截留的资金已拨付到位626.57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正逐步拨付中,力争尽快将剩余资金拨付到位;加强对村干部及报账员的业务培训,逐步规范村资金的管理;完善土地复垦及安置房建设手续,做好项目监督工作,确保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进行。 截至11月底,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都能够积极主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绝大多数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一些成因比较复杂、涉及体制机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想方设法进行整改。县政府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本着“依法依规与客观求实相统一、保护创新与完善制度相统一、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相统一、监督与保障相统一、推动问责与公开透明相统一”的原则,继续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完毕。 2016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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