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
2020-07-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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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2019年,全县各部门认真执行临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合财力持续增强。2019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到82.3%;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6亿元(含专项债券5亿元),比上年增加3.2亿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 --重点支出稳步增加。县财政按照“兜底线,保重点”的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和压缩行政成本,集中财力用于“三保”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项目支出。2019年,全县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83%。 --财政改革继续深化。以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理顺县对镇街(开发区)财力分配关系,建立县镇两级共建共享、富有活力的新型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收支范围,增强县财政财力统筹调控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支付电子化改革,在预算单位、财政、银行之间跨系统联网操作,实现财政资金拨付“无纸化”运行。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显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59678万元、支出359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3755万元、支出2837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98万元、支出79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按职责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坚持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保重点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上级转移支付下达不及 2019年,县财政收到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其中部分未及时下达部门和下级财政,涉及金额9211.51万元。 2.超时限追加预算 2019年第四季度,县财政向46个部门单位追加64个项目支出预算7810.08万元。截至年底未支出金额366.01万元,占追加预算的4.68%。 3.结转结余大或项目执行率较低,资金未能发挥效益 2019年,临沭县涉农资金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29个,资金35568万元,年末财政结转1428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0.15%。其中年末有3个项目未全部执行,涉及资金91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57%;有16个项目的执行率不足50%,结转资金12685.13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5.66%。 4.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缓慢,资金未发挥效益 2018年临沭县高标准农田计划建设规模41044.45亩,各级财政安排资金546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拨付资金4846万元、市级安排资金565万元、县级安排资金55万元,年末实际支付资金1667.86万元,执行率30.5%。至2019年末,实际完工21044.5亩,已支付工程款2781.43万元,亩均投入1321.69元。2019年临沭县高标准农田计划建设规模40000亩,中央和省拨付资金520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不到位 汇总2019年预算管理系统数据发现,有20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民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类项目,部门单位未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2959.5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预算管理绩效方面。 通过大数据对2019年全县一级预算单位业务数据进行了全面分析,根据筛选疑点确定了8个全面审计单位、13个现场核查单位,占全县一级预算单位的32.31%。 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县财政安排65个部门项目预算4529.85万元,分为168个明细项目。当年项目预算完成3356.96万元,执行率为74%。其中,当年执行率超过90%的项目79个,占项目总数的47%,涉及金额1856.66万元;当年完全未执行的项目15个,占项目总数的8%,涉及金额221.08万元。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相关单位问题见附件1): 1.预决算编制不规范。一是12个单位预算编报不完整;二是5个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三是1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3.77万元;四是9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42.67万元;五是2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因公出国费用16.08万元;六是6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 2.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2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18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定点加油、未执行定点租赁车辆;三是16个单位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算”制度35.97万元;四是5个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完整、不合规3.64万元;五是4个单位超次数超标准公务接待。 3.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4个单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二是9个单位公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68.01万元;三是7个单位无预算列支政府采购。 4.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3个单位项目未按规定纳入项目库管理;二是6个单位未对项目编报绩效目标;三是2个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四是4个单位未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五是3个单位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593.49万元。 审计期间,针对现场核查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了问题整改函,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及时整改,目前已收回财政资金3.4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方面。 截至2019年底,临沭县拖欠35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547.48万元,已偿还4547.48万元,清偿比例为100%。通过审计调查工作的开展,切实减轻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金融风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由县纪委牵头对2013年以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存在先建后批、审批程序存在漏洞,部分项目未经人防审批、收费标准不一致、以收代建等问题。通过审计,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和人防工程建设工作,追缴易地建设费211.5万元。 (三)精准扶贫审计方面。 主要对全县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及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抽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73.38万元,抽查产业扶贫项目17个(其中行业部门产业扶贫项目4个),涉及县扶贫办、县水利局等13家部门单位,并对大兴镇、石门镇等2个镇及所属的4个行政村进行了延伸,提出审计建议4条。 2019年底,脱贫享受政策16907户、29245人,纳入即时帮扶范围66户、176人。2019年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70.50万元,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23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个。审计发现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8个方面存在32个问题,涉及金额1562.85万元。 审计期间,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244.74万元,其中追回资金3.98万元、盘活资金240.76万元,促进政策落实15项。 (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审计方面。 对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领导机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等推进机制健全,编制了县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实施方案及规划,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也存在部分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专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截至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县商务局负责的支持柳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县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的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等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审计方面。 为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分季度对我县“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应退未退涉企投标保证金329.08万元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已按要求予以退回328.09万元,无法退回的0.99万元已上缴财政;对于小微企业应减免未减免不动产登记费0.27万元、符合免征残保金条件的企业征收残保金0.57万元问题,已经对接相关征收机关积极退还免收、免征的金额。 (六)防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1149.00万元,已支付使用424.44万元,724.56万元因未完成结算尚未支付;审计的2家银行共向3家重点保障企业发放疫情防控专项贷款5300万元;审计的2个慈善组织和相关部门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1019.20万元、物资12.95万件,已全部分配使用。 从审计情况看,疫情防控中存在物资领用程序不规范、出库台账记录不清晰、捐赠资金物资记账不及时、捐赠资金汇缴不及时、未及时给捐赠人开具正规捐赠票据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及时规范物资审批领用程序、完善台账记录及捐赠物资管理、将捐赠资金及时汇缴到市指定账户、进一步规范了捐赠手续。涉及整改金额1022.06万元、物资5.20万件。通过审计促进2个单位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捐赠物资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共3项,规范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调配拨付、管理使用。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共完成政府投资结算审计项目143个,项目报审金额33976.71万元,项目审定金额28565.61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411.1万元,平均项目审减率为15.93%,最高项目审减率为35.86%。 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4个,查出应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移交工程档案等十余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12条,。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2019年,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0个。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9.53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11905.24万元,问题主要表现在(相关单位问题见附件2): 1.经济决策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公务用车租赁未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三是服务县域发展工作不到位。 2.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方面。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含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往来款列收列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等)192129.65万元;二是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列支不规范20.82万元;三是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6.57万元;四是超预算、无预算支出31.82万元;五是向下属单位企业摊派费用41.23万元。 3.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手续65.54万元;二是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加油卡制度0.57万元;三是查封、扣押物品管理不规范。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8.57万元;二是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三是长期租用公务用车。 (二)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2019年,全县完成183个村居审计项目,(含16个市级软弱涣散行政村居),审计资金总额47848.09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资金总额14026.18万元。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线索,移送组织纪检监察43起49人,移交公安机关2起2人。化解信访39起。 同时,对6个镇街民政系统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查出问题53个,违规金额588.2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7条。通过审计,增强了镇街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规范了镇街民政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加预算指标的透明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的支持。三是积极对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用好优惠政策,做好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工作,继续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对本级预算安排和上级拨入的各项专项资金,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二是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力度,及时统筹使用绩效低下的资金,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约体系,对资金的分配程序、使用过程、经济效益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以“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既要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又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二是加大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监管培训力度,打造干净、担当、高效的财会队伍。三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新时代临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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