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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07-2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sjj/2021-000004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sjj/2021-0000049
发布机构: 临沭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7-26

——2018年7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临沭县审计局局长 张英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就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我们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审计需求入手,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全面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保障了发展的需要。

——紧抓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和收入通报等制度,依法征税管费,深挖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健康稳定增长。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2%,同口径提高1.2个百分点。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16.6亿元。

——优化支出,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2017年全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3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5.1%,为全县10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细化措施,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积极开展“财税改革落实年”活动推动各项财税改革落地生根,初步建立起“绩效导向、执行监控、透明预算、监督检查”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财政财务一体化核算体系。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关,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维护了财经秩序。

  1. 深化预算执行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县地税局税收征管、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等情况。县财政局提供的决算草案显示,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22677万元,支出总计322677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9627万元,支出总计139627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35150万元,支出总计132086万元,当年结余3064万元。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以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制度落实,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对县财政具体组织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细化。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年初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提前下达, 有38532.13万元未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2.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2017年县财政将当年收取的非税收入7995.2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将已入库的罚没收入2393万元从国库中退至非税专户。

3.盘活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2017年县财政清理整合资金22150.07万元用于平衡当年收支,未按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4.超预算范围拨款。2017年县财政向非预算单位县国税局拨付税收征管经费446.12万元。

5.财政暂付款未按规定进行全面清理。2017年末县财政未按有关规定对总预算账暂付款进行全面清理,涉及金额2882.78万元。

6.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18年3月15日,公益事业扶贫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等六项专项资金因项目未获批复或未完工、跨年度实施等原因,有1646.16万元未及时使用。

(二)地税税收征管方面。

为促进税收政策落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对2017年度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山东沂蒙老区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铭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20万元。2.虚增财政收入2994.46万元。3.少征收税款432.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预算管理绩效方面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落实重点改革任务为目标,对县人社、扶贫、编办、食药监等4个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2016至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县扶贫办会议费报销未执行“一会一结算”制度、超范围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10.85万元;县人社局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差旅费等3.42万元;县编办未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报销程序管理不规范;县食药监局未经批准擅自延续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问题。

2.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决算报表数字与账面数据不一致,涉及县食药监局、人社局、扶贫办三个单位,其中县扶贫办决算支出数与账面支出数相差金额达3283万元。

3.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不力。主要涉及县人社局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缓慢、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目标未完成,以及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1.4万元等问题。

4.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项目库建设及管理不规范,涉及县扶贫办4个乡村旅游扶贫项目400万元、县食药监局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6个项目508.92万元;二是县扶贫办乡村旅游扶贫资金项目设立前未经论证;三是县食药监局未对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快检车项目等3个资金项目110.2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二、持续开展跟踪审计,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对全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县住建、房管、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以及县居安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县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并对2个安居工程项目的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入户调查了5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及时向已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户兑现补助资金232万元。

2.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一是29户家庭隐瞒家庭实际收入、住房等资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二是17户家庭通过虚报信息的方式,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资格。

(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为促进公立医院管理及医药、医疗、医保等方面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全县截至2017年6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主要是参与改革的相关单位,未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公立医院发展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符合公立医院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2.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问题突出。一是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存在缺口;二是医药分开改革推进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医院还存在未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等问题。

3.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不到位。一是公立医院自主控费作用有待提高,自付费占比仍居高不下;二是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不到位,尚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三是分级诊疗制度及格局尚未形成,未确定分级诊疗试点病种范围。

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为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对2017年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前置改后置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存在困难;二是办事流程优化不彻底,不能完全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是自身使用的办公业务系统未整合;四是未建立中介服务超市;五是联审联办机制未完全实现。

三、积极开展民生资金审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

为促进医保政策落地、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全县2016年医疗保险政策制度落实和改革措施推进情况,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较低。截至2016年6月底,全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仅占户籍人口数的83.83%。

2.未实现应保尽保。一是1103个特困供养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1626名困难企业职工未参加职工医保。

3.“挂床”现象突出。抽查四所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发现未在床病人占到住院病人的比例高达65.43%。

(二)市派第一书记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为促进全县对市派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大兴镇高埠新村、曹庄镇朱村等6个村居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市派第一书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各村居的扶贫项目,延伸调查了镇财政所、经管站、供电站等25个部门单位,走访及电话调查贫困户57人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不严格。一是项目进展缓慢,扶贫资金闲置28万元;二是未按合同规定进度拨付资金;三是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资金拨付对象不一致。

2.项目管理及建设运营不规范。一是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扶贫资产权属不清晰;二是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项目建设工程量不足,超工程量支付扶贫资金6万元;三是帮扶协议不规范,贫困户对项目的知晓率、参与度低,存在贫困户虚假签名现象;四是项目虚假招投标。

3.资金与项目绩效不突出。一是重点村产业扶贫项目收益未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收益0.96万元,滞留扶贫项目收益22.57万元;二是项目帮扶协议不规范,项目后期收益缺乏有效保障。

(三)县直16所学校财务收支方面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对县直16所学校2015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有8所学校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455.42万元;二是有2所学校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19.29万元,三是有2所学校违规举债2408.65万元,其中1所学校用工程款支付集资利息28.96万元。

四、试点资源环境审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对玉山镇党委书记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试点。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超批复标准配备燃煤锅炉。2.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3.越界开采。4.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5.外排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扎实开展政府投资审计,节约财政公共资金

2017年,按照审计署投资审计要“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的要求,严格依据《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临沭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暂行办法》,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全年共完成政府投资结算审核项目165个,出具造价咨询报告198份,项目报审金额46772.78万元,项目审定金额41556.88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215.90万元,平均项目审减率为11.15%;对职业中专扩建改造、2013年农村公路改造、临沭县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12年度田间工程项目等10个重点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查出应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应缴未缴印花税等33个违规问题,违规金额2004.5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8条,对建设单位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重要参考。

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规尽责

2017年,共对41名镇街和县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5个,任中经济责任审计6个,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方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15.84万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不规范7165.72万元;违规发放奖励、津补贴及报销个人费用16.50万元等。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281.93万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4242.50万元;超预算支出211.94万元;白条抵库241.16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54.77万元等。

3.单位内控制度方面:未附审批单报销差旅费;公务用车未执行定点加油制度;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等。

七、推进村居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2017年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紧紧围绕“规范村居干部经济行为和农村财务管理,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基层干群关系”这一目标,健全组织机构,理顺运作机制,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查处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注重整改落实,逐步实现了审计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全年各镇街累计完成村居(社区)审计项目419个,审计资金总额99987.62万元,审计查出问题资金总额32663.02万元。审计发现问题1362个,已整改完成1362个。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线索,移送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87起108人,处理87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严重警告5人、警告3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50人、警示谈话1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

八、审计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把各部门单位的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任务紧密衔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同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的前瞻性、科学性,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二)加强收入征管。建议财税部门要抓紧健全完善跨部门的税收征管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掌控税源和组织收入的能力,税务、国土资源等执收部门要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欠缴税费清缴力度,将所有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以加强财政调控能力。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对民生改善、结构调整等重要领域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有关财政资金发放系统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严格项目的评审论证、实质性审查等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评估、招标、拍卖等规定和程序,加大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力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建设。

对本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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