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
2019-09-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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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 临沭县审计局 刘俊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就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县审计局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一次办好”减税降费等政策跟踪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发挥大数据审计优势,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有效发挥了审计在服务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2018年,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积极应对新旧动能转换、收支矛盾尖锐等复杂形势,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审计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减税降费政策等影响,继续完善征管机制、强化治税措施抓好组织收入,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7.1%。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18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33亿元,比上年增加1.83亿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落实民生政策增强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坚持民生优先导向,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2018年全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主要是教育支出8.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2亿元、农林水支出5.3亿元,为全县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制定政府投资、资产管理等5大类文件,以制度建设引领财政管理改革;推进人大与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初步建立“事前审查批准、事中监督提醒、事后监督问责”的实时在线全过程监督模式;委托第三方开展了精准扶贫、老年乡医等9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8年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县卫健局、水利局、环保局、总工会等4个县直部门的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未纳入预算管理2028.63万元 2018年末,县非税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利息收入2028.63万元直接转入一般结余,未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2.部分支出科目调整较多 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年初人大批准预算相比,跨类级科目调整幅度超过20%的共八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数为预算数的275.4%。 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 2018年,各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376.62万元,当年实际采购金额36500.96万元,预算编制仅占实际执行数的31.16%。 4.未记股权投资1360万元 2018年,县财政向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注资180万元、1180万元,以上共计1360万元未记股权投资科目。 5.未按规定撤销应撤销的实有资金账户 截至审计日,有2个预算单位未按照规定撤销应撤销的实有资金账户,包括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37001828101050150364建行专用存款账户,县法院215610701765中行专用存款账户。 6.向非预算单位拨款464万元 为贯彻县政府安排的税务稽查等工作,2018年县财政向非县级预算单位县国税局拨付税收保障经费464万元。 7.未对政府债务项目实施绩效管理 2018年,县财政未对涉及道路、医疗、水利、农业、教育5大类,18个债务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也未开展绩效评价。 针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有关问题,县财政局认真查找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审计期间未纳入预算管理2028.63万元已缴入国库,未记的股权投资1360万元也已补记入账,并督促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取消了实有资金账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预算管理绩效方面。 1.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表现在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金额共计19.65万元。 2.预决算管理不规范 县卫健局:一是年终决算数超出年初预算数3403.35万元,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3.26万元。 县总工会:一是未及时拨付全国劳模慰问金0.2万元;二是未完成工会经费上解任务143.03万元。 县水利局:一是项目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5637.76万元;二是决算不实,账面数与决算数不一致。 县环保局: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0.43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县卫健局:一是部门项目库建设及管理不规范;二是未编报绩效目标;三是未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县环保局: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129.46万元。 审计期间县总工会已拨付全国劳模慰问金0.2万元,县环保局专项资金也已拨付使用。 二、跟踪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审计。 根据省厅市局统一要求,对我县2017年至2018年6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单位,审计抽查财政扶贫资金1180万元,抽查3个镇及所辖的4个贫困村,延伸38个项目,入户调查10户,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行业部门未制定扶贫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截至审计日,49个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未制定2017年、2018年度扶贫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二是社会扶贫发力不足。2017年度,专项扶贫投入资金5210.14万元,行业扶贫投入资金22194.80万元,社会扶贫投入资金60万元,分别占比19.85%、79.92%、0.23%,存在“重专项扶贫,轻社会扶贫”问题。三是贫困人员识别不够精准。包括6名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被列为贫困户、12名不符合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被列为贫困户以及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国家扶贫系统身份证号码信息错误。四是慈心一日捐未完全用于扶贫脱贫。2017年慈心一日捐收入128.52万元,用于扶贫支出110.12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49.53万元、2018年1月至6月支出60.59万元),截至2018年6月结余18.39万元,未用于扶贫脱贫。 2.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扶贫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其中使用现金发放收益32.78万元;平均分配项目收益65.90万元。二是富民农户贷规模未达到比例。2017年,县扶贫办发放小额贷款21986.00万元,其中富民农户贷13.00万元,占比0.06%。 3.项目建设运营效益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项目闲置浪费。审计抽查发现,大兴镇西林村实施建设扶贫车间、港头新村实施建设扶贫车间、石门镇西泉埠村实施建设扶贫车间,于2018年年初项目均已完工,至审计日上述扶贫车间未租赁,未产生经济效益。二是效益未达到预期。审计抽查发现,2017年大兴村、芦庄村、日晒社区实施的扶贫车间项目,协议每年8.00万元分红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每年收益2.00万元;2016年12月大兴村实施的扶贫车间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显示年均收益6.00万元实际每年收益2.00万元;2016年10月高埠新村实施的扶贫车间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显示年均收益1.80万元,实际每年收益0.70万元。三是项目收益未发放155.08万元。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18年6月,石门镇扶贫项目收益20.23万元未发放;大兴镇扶贫项目收益134.84万元未发放,共计155.08万元。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扶贫办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逐条进行整改。至2019年5月底,存在的问题均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未发放的收益已全部发放,未出租的车间也已全部出租。 (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 根据省厅市局统一要求,对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县财政、经信、发改、住建、交运等10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以及承担政府工程建设的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现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规模较大的问题。 经审计抽查,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县交运局、公路局、水利局、住建局等四部门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308.54万元,全部为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拖欠账款类型主要为拖欠工程类账款,占总拖欠账款的93.43%;拖欠账款原因主要是资金未落实或资金未拨付到位。 对于拖欠的民营企业账款,县清欠专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建立台账,制定详实的还款计划。至2019年8月,已按计划清偿608.76万元。 (三)财政政策支持“十强”产业审计。 根据省厅市局统一要求,对我县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我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新旧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市推进办制定的《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产业实际,研究起草拟定了《临沭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截至审计日,该《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办公室审批,日常工作中把该《方案》作为约束和指导性文件,加快推进我县新旧动能转换。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省级资金未支付的问题。2018年省级下拨“云服务券”奖补资金25.00万元,因项目进展缓慢,截至审计日14.35万元未支付使用。 2019年5月县工信局支付奖补资金0.35万元,7月份县财政根据政策收回未使用部分14万元。 (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审计。 根据省厅市局统一要求,对我县截至2019年4月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审计。我县围绕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以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通过强化标准化、信息共享和智能化、体制机制三大支撑和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发现“一次办好”改革存在以下问题: 1.“一窗受理”服务未完全达到 2018年12月底,机构改革后成立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目前事项交接完成,正着手调整窗口,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正在全面推进“一窗受理”,还未完全实现“一窗受理”。另外2019年全省开展无差别综合“一窗受理”服务试点,我县正在争取试点实施单位,到2020年“一窗受理”将全面实行。 2.“一网通办”服务未达预期目标 2016年,我县开始试运行政务服务平台,由于该平台是省、市两级建设,县级只有使用功能,在工作中部门专网问题迄今未完全解决,信息共享尚未完全实现,平台利用率不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未达到预期目标。 3.“一枚印章”管审批未完全做到 2018年12月28日,县行政审批局挂牌,2019年1至2月完成领导班子配备,工作人员转隶,4月18日“三定方案”正式批复,业务层面正处于过渡整合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尚未制定完成 “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制定工作一直按上级部署推进,2019年4月23日,市政府下发《临沂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标准化指引(试行)》后,我县正在制定落实方案,按时间节点推进。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安排专人逐一梳理,通过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合理调整窗口布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请示、制定出台部门规章等方式方法,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三、临时承办的其他工作 (一)齐鲁惠农补贴“一本通”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对省厅下发的涉及我县“一本通”惠农补贴的14083条疑点进行了逐条核查,核查发现以下问题: 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8.89万元。 2017年至2018年,县民政局、住建局及临沭街道、石门镇等单位因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造成不符合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享受或已死亡人员等继续享受惠农补贴28.89万元。 至2019年6月底,已收回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5.77万元。 (二)审计整改“回头看”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统一部署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对十八大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审计“回头看”,涉及112个部门单位,350个审计项目,审计查出问题1977个。开展“回头看”前已整改1912个,占审计查出问题的96.71%。 对于本次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单位均能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汇总,深入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症结,从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入手,选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推动同类审计查出问题改到位、不反弹。开展“回头看”期间整改问题16个,有效推进了审计整改制度规范化,加大了审计成果转换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共完成政府投资结算审计项目162个,项目报审金额70574.67万元,项目审定金额58520.55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2054.13万元,比去年增长131.1%,平均项目审减率为17.08%,最高项目审减率为50.51%;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5个,查出应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应缴未缴印花税等21个问题,其中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问题3个,移交县教体局问题1个,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15条,解决了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形成资产不在账、资产价值不准确的问题,对全县基本建设财务混乱的现象起到了遏制和规范的作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2018年,县审计局对32名镇街、县直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4566.91万元,其中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主管责任的5740.19万元,负有领导责任的18826.72万元。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经济决策方面。全额报销工作人员服装费,个人未承担服装费0.53万元;五是单位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的项目69.33万元;六是长期未退还保证金236.27万元;七是重大支出项目未经集体讨论决定;八是未严格执行药品加价政策。 2.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向非预算单位拨款411.44万元;二是超预算支出76.61万元;三是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0.73万元;四是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1219.26万元;六是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106.32万元;七是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21.99万元;八是不合规支出11.46万元;九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517.33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专项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等11个问题)。 3.单位内控、“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差旅费管理方面 在单位内控方面,有的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的单位制定了内控制度但没有落实执行,有的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在“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差旅费管理方面,包括公务接待管理不符合规定11.03万元(公务接待未有公函、未附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等);差旅费管理不符合规定6.05万元;会议费管理不符合规定3.57万元;培训费管理不符合规定0.92万元;超标准报销1.34万元(包括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差旅费、托幼费)。 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一方面及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共同研究整改措施,严格督促落实;另一方面,明确界定了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守规尽责,防范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2018年全县共完成205个村居审计项目和14个镇街中学审计项目。其中:村居项目审计资金总额27848.04万元,违规资金总额9620.29万元;镇街中学教育审计资金总额21329.94万元,违规资金总额2391.8万元。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线索,移送组织纪检监察52起、69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8人。移交公安机关3人。村审工作的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遵守和执行财经制度意识差的村干部及时敲响警钟,以此强化监督和约束,倒逼党建问题解决,提升村级履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绩效水平。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扩大财政绩效管理范围,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各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整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安全落地。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决策科学、运作规范、责任明确、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严防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对本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对党忠诚,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助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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