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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07-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sjj/2021-00000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7-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sjj/2021-0000047
发布机构: 临沭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7-25

——2017年7月25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临沭县审计局局长胡文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就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临沭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的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县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2016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临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保障了发展的需要。

——增收节支,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税联席会议、协税护税联动机制等作用,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积极推进新版非税收入征管和票据管理系统,强化源头控制,切实提高征缴效率。2016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17.4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统筹资金,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2016年全县实现民生支出2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5.1%,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支出占比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创新方式,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绩效导向、执行监控、透明预算、监督检查”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乡镇账套统一到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开展非税收入监督检查、镇街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扶贫资金检查等监督检查,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秩序。

一、抓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效益

据县财政局提供的决算草案显示,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84840万元,支出总量284840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82021万元,支出总量820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33255万元,当年支出124056万元,当年结余9199万元,累计结余135629万元。截至2016年底,临沭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亿元。

2016年临沭县县级财政收支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分类

收入项目

金额

支出项目

金额

公共财政预算

税收收入

238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5523

非税收入

23550

上解支出

23930

转移性收入

237476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债务支出

55



补助下级支出

15332

收入总量

284840

支出总量

284840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

59273

政府性基金支出

68119

上级补助收入

3871

上解及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5

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18877

债务还本支出

13877

收入总量

82021

支出总量

8202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

133255

当年支出

124056

当年结余9199 累计结余135629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2016年临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有36680.2万元未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临沭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6年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一般结余1721.91万元和其他利息1798.27万元,合计金额3520.18万元,未缴入国库,未纳入预算统筹使用;三是盘活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2016年,临沭县财政局清理整合资金17302.04万元未按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直接用于平衡当年收支。

2.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一是虚列支出挂往来。2016年12月,临沭县财政局将未实现的一般预算支出1483.28万元,虚列支出挂往来;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2016年,由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下达较晚,临沭县财政局未能在30日内分解下达资金指标,涉及金额11665.27万元;三是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统筹安排使用,不利于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四是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2016年12月一般预算支出75613.99万元(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4061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3%。

3.已分配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通过延伸审计发现:一是未及时收回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截至2016年底,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收到扶贫互助资金协会退回资金972.12万元,未按规定缴回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不利于及时发挥资金效益。截至2016年底,因项目未获批复或未完工等原因,专项资金1665.59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其中临沭县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510.04万元,临沭县农业局高产创建现代农业资金285.55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资金30万元,临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资金840万元。

(二)地税税收征管方面。

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全县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税收政策制定执行、税收征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了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大肥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一是大额退库税款3835万元;二是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

2.未严格征收税款。一是少征收税款200.20万元;二是多征收税款20.7万元。

3.未严格征收其他财政收入。一是少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0.3万元;二是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07万元。

审计期间相关企业已补缴税款147万元,并缴纳滞纳金12.34万元。

二、扎实开展民生资金审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服务业进行了跟踪审计,组织开展了省直第一书记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和建议,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

本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对临沭县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调查了8个村的5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和2个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不实上报完成安居工程任务。2016年上级下达临沭县的公租房改造开工任务100套,临沭县房管局以编制数据的方式不实上报佛光照明公租房项目开工任务100套,经核实,实际未完成,完成率为0%。

2.部分项目超过三年未建成。由于施工方停建等原因,2013年4月开工的曹庄镇公租房项目截至2016年底仍未建成,该项目获得的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451万元,已拨付施工单位316万元,剩余的135万元因施工方停建仍未拨付。

3.骗取住房保障待遇。一是2016年临沭县10户家庭虚报真实收入、住房等资料,申报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二是2016年临沭县10户家庭通过虚报信息、收入的方式,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资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取消违规家庭的保障房待遇,并已全部追回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7.75万元,并对违规审批死亡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获取危房改造资格的相关人员移送县纪委处理。

(二)省直第一书记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方面。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2016年对省直第一书记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玉山镇等部门单位及22个村居扶贫项目,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一是22个驻点村未完全实现贫困农户家家有增收致富项目的扶贫目标;二是贫困农户借款率低, 玉山镇20个村互助资金协会贫困农户借款率均低于入社贫困户50%的指标。

2.部分村居及互助资金协会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挪用资金用于村级开支22.33万元;二是公款私存2.47万元;三是互助资金协会出资不实29.22万元;四是借款逾期未收回22.4万元。

3.项目管理及建设不规范。一是项目资金闲置90万元;二是项目未能充分发挥效益;三是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单位未建账立账。

对省直第一书记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扶贫及玉山镇已采取措施进行积极整改。

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根据市局统一要求,对临沭县2016年加快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县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老龄委等养老服务业发展责任部门,延伸了1个社会福利中心、8个镇街养老院、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个农村幸福院。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养老规划编制和落实不到位。一是未编制出台“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二是未按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未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四是新建规模以上社区未落实配套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求;五是未出台调剂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办法和方案。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不规范。一是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二是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偏低;三是部分养老设施闲置;四是未在网站公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程序和相关资料。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方面。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2016年对县教体育等部门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县财政局、临沭街道第二小学、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等部门学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城镇普通中小学未纳入上报的规划方案;二是部分学校土地使用证等“四证一书”手续办理缓慢;三是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学校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存在安全隐患。

三、加强政府投资审计,节约政府公共资金

2016年,继续推进《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以“民本审计”理念推动审计工作,将饮水安全结余项目资金、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各方关注的10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列为决算审计项目,将其余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列为结算审核项目,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全年共完成政府投资结算审核项目143个,出具造价咨询报告198份,项目报审金额59829.99万元,项目审定金额54892.93万元,审减工程造价4937.06万元,平均项目审减率为8.24%;出具10份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398.83万元。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项目超预算,项目过程控制不严,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在向相关建设单位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的同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规尽责

2016年,共对32名县直单位和镇街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3761.67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9803.60万元。主要表现形式: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方面包括:超范围收费263.04万元;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86.19万元;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48.85万元;违规集资1424.64万元;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1504.61万元;超标准拨付企业扶持资金387万元等。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超范围使用现金90.07万元;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282.93万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1720.80万元;白条抵库267.87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157.76万元等。

3.单位内控制度方面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03.5万元;向下属单位和所属企业摊派费用68.51万元;下属单位私设会计账簿形成账外账;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等。

针对经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一方面及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共同研究整改措施,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明确界定了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责任,进行了处理处罚,防范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推进村居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截至2016年7月,全面完成第一轮520个村居599名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其中2016年1至7月,全县共完成村居(社区)审计项目202个,审计资金总额96802.26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资金总额47667.65万元。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47起、涉及60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5人、通报批评7人。8-10月份,全县创新开展“百日集中整改”专项活动,对第一轮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自10月份起,根据省市要求开展“村级督查”审计,10至12月共完成“村级督查”审计项目102个,审计资金总额24225.4万元,审计查出违规资金总额5302.53万元。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夯实收入基础,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加强预期管理,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的方式方法,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绩效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建立健全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预算管理制度为保障,以财政监督体系为主体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坚持风险防范和财政安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厘清政府债务边界,严控融资担保风险,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健全配置合理、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

(四)强化问责力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县政府已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对本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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