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临沭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2019-06-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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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应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附件:2019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临沭县司法局 2019年6月8日 附件 2019年度临沭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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