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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2021-10-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1-000064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1-0000644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1-10-25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临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临沭县政府下设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和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临沭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部署的具体政策、措施,审议全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性文件;

(二)讨论提请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关于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协调解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研究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事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分工推进所负责的工作。

三、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第六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及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提报相关材料,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负责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回应;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信用临沭”建设;指导监督收费执行部门(单位)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县教体局:负责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公开;推进校务公开,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学生招录、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做好教育领域舆情风险预判和处置互动回应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警务公开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推进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相关政策和资金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县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推进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等信息公开;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备案审查、清理规范公开发布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提供法律意见;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并指导下级财政足额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政府网站更新改造、设备购置等经费预算,及时拨付,不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硬件条件;深化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信息、政府债务信息等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制定完善全县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指导、监督、监管国有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措施和基金收支等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创业、人事考试招聘、职称评定奖惩等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全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国土资源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推进全县环境保护、监管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

县住建局:负责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指导、督促水电气暖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组织实施情况的公开发布;推进对城市管理、数字化城市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进行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指导各级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公共文化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

县卫健局:负责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准确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工作进展等信息;做好医药卫生领域舆情风险预判和处置互动回应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政策法规、事故调查处理、防范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数据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县级救灾款物发放等信息公开。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运行维护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实质性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多功能政务公开体检区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四、会议制度

第七条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第八条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须提前将提请审议事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报审,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确定。根据会议议题,可请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领导小组审定的事项经商议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相关单位、部门须按照工作职责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作出的决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以文件形式印发给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以及有关单位、部门。

五、事项审议权限和程序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工作日常业务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审定。政务公开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或提交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

六、调研和督促落实制度

第十二条实行调研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政务公开当前重点工作、关键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研,开展形式有实地调研、专家咨询、召开座谈会等。

第十三条实行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和要求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办催办,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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