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查补报工作的通知 | ||||||||||||||||||||||||
2021-08-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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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了部分待核查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涉及有些账号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管理,有些账号在系统内登记为“已关停”,实际却能访问,有些账号未及时注销等问题。请各县区各部门抓紧按要求开展账号核查补报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应管尽管”“应注销尽注销”。 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核查国办公开办反馈的账号信息,将确属本地区本部门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补报进报送系统,确保报送系统全面、准确、完整地收录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行情况,为全覆盖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二、核查步骤 (一)查找账号 对照国办公开办反馈的《待核查账号表》(附件1),按照责任单位分工,逐一查找本部门的新媒体账号。待核查账号表包括微信、抖音、今日头条和微博四个标签栏。 (二)分类处理 待核查账号分为漏报账号和关停未注销账号(已在表格中备注),需分类处理:1.关于漏报账号。属于正常运行的,尽快补报进报送系统,主管单位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开设单位依据报送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填报;属于长期闲置,或内容更新不合格、影响力较低,无力维护不再开设的,尽快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自主注销,消除“僵尸”、“空壳”隐患。2.关于无法注销账号。因机构改革变更、账号密码丢失等特殊原因,开办单位无法自主注销的,填写《自主无法注销僵尸账号汇总表》(附件2),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协调处理。3.关于关停未注销账号。已在报送系统报备关停但未在第三方平台注销的账号,确需继续开设的,填写《政务新媒体恢复上线账号汇总表》(附件3),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上报处理;需要关停的,尽快进行注销。4.其他情况。待核查账号中,经确认不属于政务新媒体的,比如党委、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高校、医院、企业等非行政机关开设的账号,只标记,不作其他处理;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的账号,请在表格中注明;其他特殊情况请联系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并在表格中备注。 (三)结果反馈 各镇街、各部门在附件1 中标记本地区、本部门每个账号的处理状态,“处理状态”一栏填写内容包括:已补报系统、已注销关停、正在注销、无法自主注销、不属于政务新媒体、已申请恢复上线、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等,按照原表格式保存。 同时根据需要填写附件 2、附件 3,于 8 月 18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附件一并通过邮箱报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张勤明;联系电话:6211761、13695499619。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职责。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 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和《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 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公厅便函〔2021〕226 号)有关要求,依据开设主体准确判断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范围,将行政机关及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的账号纳入监管,加强内容保障,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对于公众关注度高、运行效果好的优质精品账号(如助力疫情防控、方便群众办事、扩大传播影响等方面),要形成做法成效总结,同本次账号核查补报情况报告一并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加盖公章送至129房间)。 (二)严格操作流程。要确保报送系统信息准确、及时反映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政务新媒体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只有在第三方平台完成注销的账号,才能在报送系统中报备关停,严禁“未注销先关停”“在运行已关停”等做法。误报入报送系统的账号,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统一甄别,列明原因,提交至省政府办公厅协调处理。 (三)加强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时代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精心部署开展核查补报工作,配备必要力量,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交流,确保工作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镇街、部门核查处理情况进行逐个审核,督促处理落实到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第三季度检查通报范围。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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