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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解决退养民办教师医疗保险待遇的提案》的答复
2024-06-2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muylbzj/2024-000008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医保复字〔2024〕05号
 标题  对《关于解决退养民办教师医疗保险待遇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linmuylbzj/2024-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6-26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马步霞、高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退养民办教师医疗保险待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就退养民办教师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的事项咨询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科,回复如下:退养民师不是国家政策批准的正式退休职工,不符合医疗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二、建议退养民师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基础上,其享受的医疗待遇与同类退休公办教师标准之间的待遇差,单独核算,县医保局及时将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发送至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于每年统一收集相应人员名单与办理材料,测算补助金额并申请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负责将医疗保险待遇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依申请拨付资金。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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