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落实兑现道地药材资金支持的提案》的答复 | ||||||||||||||||||||||||
2024-05-30 点击数: | ||||||||||||||||||||||||
|
||||||||||||||||||||||||
|
||||||||||||||||||||||||
沭农答复字〔2024〕第30号 签发人:高详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李承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兑现道地药材资金支持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提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提案提到的中药材种植、抚育投入成本过高、各项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规范化种植药农积极性不高、产业链断裂的问题。我局通过调研认为确实存在。原因是我县中药材种植的品种少、面积小,涉中药材种植的农户少,并且缺乏种植经验,加上种植中药材的效益不稳定,中药材销售渠道不畅,农户种植意愿偏低。同时由于中药材种植发展薄弱,导致中药材购销、种子种苗供应、中药材初(深)加工等上下游产业链不健全。针对产业链不健全现实,县农业农村局立足自身职能,将积极引导推动中药材种植发展,引导发展多品种中药材种植,推动中药材种苗供应、药材销售市场的繁荣发展,助力中药材产业链发展完善。 关于补贴支持方面,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如2021年出台《临沭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沭发〔2021〕11号),拿出资金给予中药材种植发展以支持,但由于面积偏小、药农达不到补贴标准,没有农户主动申请要求给予认定补贴。2023年部分农户提出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现场核实调查组,对申请主体种植面积进行现场审核核实确认,认定6个种植主体新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1533.08亩。已向县政府递交报告申请,将积极关注县里研究落实情况。 提案建议打造临沭道地药材品牌,扶持道地中药材种植。我县太子参种植面积1000多亩,且临沭街道李界前村、玉山镇石河、湖子村一带农户常年种植,应该是临沭县道地药材。由于单个农户种植面积小于100亩,根据2021年出台的《临沭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沭发〔2021〕11号)文件,未达到补贴标准,无法享受补贴。建议县里出台太子参种植专项补贴政策,只要种植就对参农进行补贴,促进全县太子参种植业的发展。中药材种植补贴政策的制定需要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方案,报县里研究出台文件,扶持促进全县中药产业的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配合,共同致力于全县中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意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