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开展蓝莓种植保险的提案》的答复 | ||||||||||||||||||||||||
2024-05-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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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答复字〔2024〕第27号 签发人:高详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吴中环、唐洪丽、杨乐乐、刘俊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蓝莓种植保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提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我县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快速发展,为全县“三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针对临沭蓝莓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开展蓝莓种植保险的可行性组织相关承保公司到大兴镇、玉山镇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蓝莓种植户的情况,调研中了解到受自然气候造成的损失较为严重,其中主要在洪涝、冰雹、台风等气候灾害。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财金〔2019〕55号)文件,以文件中“突出地方主责,体现激励导向,助力脱贫攻坚,循序渐进实施”的原则,特色保险开展要求试点地区自主确定,2020年我县作为第一批试点县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对全县蓝莓种植保险开展的提案,我局会结合相关调研情况及时汇报县委县府积极争取开展蓝莓种植特色保险。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意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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