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5-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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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飞希委员、吴绍强委员、刘绍娟委员、李广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提案》已收悉,根据工作职能,对所提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落实医务人员待遇问题。根据《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要求,由各单位认定公示后经县卫健局审核,对疫情期间直接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发放工作补助。此项工作已于2023年2月份完成,县卫健局已将工作补贴汇总表上报省、市卫健部门。 2、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职称时,可放宽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历等申报条件;选派赴湖北的援助医疗队队员在鄂工作1个月以上的,可视同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其中获得表彰奖励的,首次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取得相应职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试点单位,在岗位聘用时予以倾斜,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可按规定聘用。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下步,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相关待遇的落实工作,感谢对我县人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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