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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车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的提案》的答复
2023-05-2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3-000009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车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3-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5-26

王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电动车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监管所监管优势,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销售、维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摸底调查。在摸排的同时加强市场准入资质检查,对所有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生产(临沭县无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检查,凡是未办理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主体特点,实现“精准监管”。

在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中,逐户检查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销售单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产品合格证、标签标识、3C认证证书等,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针对电动摩托车,严禁销售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针对老年代步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开展非法改装整治集中行动中,一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销售和维修单位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督促经营户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公示,强化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经营业主自觉遵纪守法,鼓励经营单位加强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三是引导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应注意的事项,购买和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类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临沭县范围内经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共计240余家,通过市场监管局认真摸排,未发现制售假冒伪劣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5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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